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9月修订后的全新公司章程,本次修订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组织架构、权责划分、经营管理等全维度规则进行了明确细化,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基础。

根据章程披露信息,财富趋势前身为2010年11月8日由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经审计净资产折价入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5000万股,各发起人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股) 股权比例(%) 黄山 43,066,412 86.13% 丁济珍 2,339,750 4.68%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3.00%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0% 黄青 596,875 1.19% 田进恩 477,500 0.96% 张丽君 477,500 0.96% 沈志坤 59,687 0.12% 阳勇 59,687 0.12% 陈凡 59,687 0.12% 王力鼎 47,750 0.10% 秦涛 47,750 0.10% 张永洪 47,750 0.10% 郭黎坤 35,813 0.07% 孙奎 35,813 0.07% 方建军 35,813 0.07% 郑宏康 23,875 0.05% 包伟 23,875 0.05% 韩博文 17,906 0.04% 黄湛 11,938 0.02% 史海涛 11,938 0.02% 朱长飞 7,162 0.01% 赵振宇 5,969 0.01% 丁坤 5,969 0.01% 吴火生 3,581 0.01% 合计 50,000,000 100.00%

财富趋势2019年12月9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2020年3月24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于2020年4月27日登陆上交所科创板。截至本次章程修订披露时,公司注册资本已达35856.726万元,股份总额为35856.72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核心治理机制作出多项明确约定:在股份规则方面,除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定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他人获取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形下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且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份回购规则上,明确不同回购情形的决策程序、注销/转让时限要求,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合计持有比例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在股东与股东会治理层面,章程细化了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明确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依法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同时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严禁其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干预公司独立性、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等违规行为。股东会职权划分进一步清晰,单笔动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以及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净资产50%的事项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对各类对外担保事项的分级审议规则作出明确界定。

针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章程明确董事会成员为5至8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明确其对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核心事项的前置审议权限。此外,本次修订还新增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豁免等重大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进一步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在利润分配规则方面,章程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分红预期。

此外,修订后的章程还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扩充,在原有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基础上,新增电子产品与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租赁、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经营内容,同时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经营运作的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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