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方梦 记者 张晓培)近日,徐州睢宁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主动投案。她一开口就承认:“我前几天在朋友家偷了一枚金戒指。”事情,要从一次朋友聚会说起。
女子张某某和朋友认识多年。案发当天,她到朋友家做客,朋友热情招待,还给她拿了面膜。晚上,她到卫生间洗脸准备敷面膜时,发现洗漱台镜子旁放着一枚金戒指。看着四周无人,张某某一时起了贪念,顺手把戒指攥在手里,随后悄悄放进自己的包里。偷完戒指后,她还若无其事地敷完面膜,又和朋友一起出去吃了饭。
过了几天,张某某联系了一个微信里的黄金回收人员,让对方上门取戒指。老板取走戒指后,通过微信转给她4000余元。张某某收钱后,做贼心虚,随手删掉了聊天记录,但并没有删除对方好友。本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可没过几天她刷朋友圈时,突然看到回收店老板发了一条动态,配图正是那枚金戒指。
张某某一下子慌了:万一被朋友看到怎么办?为了不让朋友刷到,她用自己的两个微信号自导自演一出“双簧”。一个号假装是曾经送她戒指的人,说在回收店老板朋友圈看到了那枚戒指,于是发消息问她:“这是不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另一个号则冒充她自己,回复:“怎么可能,我的戒指在家啊!”这样一来一回,她硬是伪造出一段有关戒指来源的聊天记录。
随后,她把这段伪造的聊天截图发给回收店老板看,称朋友看到老板发的朋友圈来问,是不是把曾经送给她的戒指卖掉了,张某某让老板赶紧把动态删掉。老板虽然删了动态,但张某某的心却一直悬着。那几天,她吃不好、睡不踏实。朋友发现戒指不见后,也几次问她有没有看到,她嘴上说“没看见”,心里却越来越慌。
一边是朋友的信任,一边是自己做下的错事,她越想越煎熬,最终顶不住心理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盗窃行为。面对民警,她表示:“我现在很后悔。”并自愿认罪认罚。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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