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荣科科技与超聚变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请问超聚变独立上市,对荣科科技而言属于利好还是利空? 目前市场上大量投资者针对超聚变IPO提交举报,质疑同业竞争等问题,请问公司如何看待?
董秘回答(ST荣科SZ30029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超聚变独立 IPO 属于其自身资本运作安排,与本公司无关。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之4-1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从各个维度,包括:主营业务、目标客户、应用场景与市场是否重叠;核心技术、经营模式、销售渠道是否相同或可替代;竞争方业务的收入、毛利占比,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商业机会让渡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方面,公司与超聚变均不构成同业竞争事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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