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开航“一件事”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近期接到不少船东咨询:该怎么办?这份“手把手”操作指南请收好!
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办理?
二、申办事项有哪些?
三、办理方式有哪些?
(一)线下办理
向船籍港所在地直属海事局提出申请(申请的事项全部属于其分支局职权范围的,也可向该分支局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
海事通APP
四、线上办理怎么操作?
进入海船开航“一件事”申请页面
在“主页”中找到“海船开航‘一件事’”模块,点击进入。
填写申请人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抵押权人、光船租赁出租人、光船租赁承租人,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填写船舶信息
输入船舶识别号并查询,已备案船舶信息将自动智能预填,仅需核对并修改需调整的内容。未备案船舶可手动添加信息。
选择申请事项
申请事项中,展示海船开航“一件事”的12项事项。您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单独勾选单个事项办理,也可选择多项业务集成办理。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勾选事项后下方仅展示对应事项的申请信息和材料清单,您填写对应的信息即可。
注意:
1.“告知承诺清单中材料”:指符合海船开航“一件事”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材料。该项材料可享受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便利,申请时免予提交;
2.“可容缺材料”:指符合海船开航“一件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材料。该项材料可享受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申请时暂缓提交;
3.若您享有“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便利的,需签署《海船开航“一件事”告知承诺书》;容缺受理的,应按承诺时限提交容缺材料。
提交申请
选择受理机构,确认所有信息真实有效,点击“提交”,海船开航“一件事”的申请就完成啦。
提交完毕后,您可以在“我的办件”中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来源 | 广西海事局法规规范处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