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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注意

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将迎调整

新增10处二级限行道路或路段

华强北步行街等两处取消一级限行管理

9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2026年10月1日起,深圳继续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级、二级、三级限行管理措施,新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通告相比,此次调整延续原有三级限行管理体系,变化主要集中在部分道路的限行安排上:新增10处二级限行道路或路段,同时取消2处一级限行管理

新增10处二级限行路段

此次新增的二级限行道路或路段涉及福田、罗湖、南山三区,其中——

  • 福田区最多,共7处,分别为香堤路、百合三路、福川路(益田路至福田中心三路段)、福田中心四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三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二路(福华三路至福华四路段)、兴融三路(民田路至兴融五路段)。

  • 罗湖区新增2处,为宝安南路(嘉宾路至滨河大道辅道段)、深南东路(红岭中路至宝安南路段)

  • 南山区新增1处,为鲤鱼门街(前海大道以北段)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通行管理规定,二级限行区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10月1日起,普通市民骑电动自行车经过上述新增路段时,需要提前留意限行标志并调整出行路线。

华强北步行街、龙岗惠盐路两处

取消一级限行管理

此次调整既有新增,也有取消——

取消福田区华强北步行街、龙岗区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的一级限行管理。

为何对通行范围作出调整?深圳交警在政策解读中介绍,此次调整主要结合道路交通发展、非机动车道设施建设以及居民日常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部分道路已设置辅道系统并具备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后续将结合非机动车道建设情况适时调整通行策略。

通告主要内容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

  • 一级限行区中,除盐田区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 二级限行区的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 三级限行区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具体划分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1.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0422盐排高速、G0422博深高速、G0422武深高速、S28水官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S30盐坝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S86外环高速、G2518深岑高速。

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绿梓大道、环城西路。

2.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3.各区一级限行区

跨区域: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罗湖区:东门步行街。

南山区: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盐田区: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

宝安区: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龙华区:玉龙路(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留仙大道(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

坪山区:碧三路。

大鹏新区: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1.福田区

深南大道(益田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香蜜湖路辅道(红荔西路至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段)、红荔西路(香蜜湖路至香蜜南三街段)、香堤路、福川路(益田路至福田中心三路段)、福田中心四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三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二路(福华三路至福华四路段)、兴融三路(民田路至兴融五路段)、皇岗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百合二路、百合三路、福田南路(百合二路以南段)、皇岗路辅道(联检大楼段)】。

2.罗湖区

宝安南路(嘉宾路至滨河大道辅道段)、深南东路(红岭中路至宝安南路段)、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3.南山区

前海大道(梦海大道至怡海大道段)、鲤鱼门街(前海大道以北段)、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4.宝安区

金港大道。

5.龙华区

景龙南路(民益路至新区大道段)。

6.光明区

城站东路(凤兴路至侨凯路)。

(三)三级限行区

1.罗湖区

广清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为民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金洲路(翠荫路至金稻田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文德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2.南山区

龙井路(高发科技园一路至龙珠八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卓雅小学、桃源小学、新桃园第一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3.宝安区

文教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西乡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4.龙岗区

丽湖一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丽湖小学寒暑假期间除外;

清风路(宝龙二路至宝龙三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宝龙外国语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5.龙华区

民顺路(龙华人民路至中梅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民顺学校、民治中学、幸福枫景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6.坪山区

同裕路(碧沙北路至锦龙大道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8时20分、11时30分至12时20分、13时30分至14时10分、16时20分至18时30分,科源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

将面临相应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除限行违法外,日常骑行中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有明确处罚标准。

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的,处3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500元罚款,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也处5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小伙伴们骑行时

应留意沿途道路交通标志

提前了解通行要求,合理规划路线

避免驶入禁行、限行路段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