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形成,并由政府公布的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因此,在测算区片综合地价的时候需要剔除该部分费用。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统一设定为40%、60%。
(二)重新公布范围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范围为漳州市龙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根据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要求,原则上与行政界线一致,将东岳街道、长洲村和梧浦村纳入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范围。其中,东岳街道的实际管辖权属芗城区,长洲、梧浦两村的实际管辖权属龙海区,征地标准由实际管辖地决定。
(三)区片划分
I级区片(10万元/亩):步文街道,碧湖街道,蓝田街道行政辖区(除长洲村、梧浦村、东屿社区原朝阳村范围),东岳街道,景山街道梧桥社区、西坑社区、檀香社区、阳光社区、丽景社区原梧桥村范围、漳滨社区原梧桥村范围;
Ⅱ级区片(8万元/亩):蓝田街道东屿社区原朝阳村范围、朝阳街道,景山街道朝阳社区、浦口社区、科坑社区、丽景社区原浦口村范围、漳滨社区原漳滨村范围、樟山社区、石洲社区、新石洲社区;
Ⅲ级区片(7万元/亩):郭坑镇行政辖区,蓝田街道长洲村、梧浦村。
(四)地类调整系数
全区各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0。
三、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叶江源
联系电话:0596-2106716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漳龙政规〔2026〕5号
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龙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3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100000元/亩,Ⅱ级区片80000元/亩,Ⅲ级区片70000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征收建设用地地类调节系数为1(不含土地级别、用途等因素影响)。
五、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龙政规〔2023〕4号)同时废止。
七、本通知有效期三年,由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龙文区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龙文区地类调节系数表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龙文区政府网
您若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欢迎留言交流!
《漳州楼市情报》公众号栏目推荐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信息有效期: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
特别说明:各楼盘文章中所涉及学校施教区划分,均以当年教育局公布为准,不做任何承诺。
- End -
微信最新改版
没有“星标”和“在看”
会找不到我们的动态
快把“漳州楼市情报”设个星标
快人一步获得漳州楼市最新动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