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川大又冲上热搜了,这次不是学术成果也不是校园八卦,是一条放了十年的旧规定被挖出来,直接吵翻了全网。申请学费减免要是抽烟,直接取消资格?一边有人喊干得好,不该拿公家钱造,一边说学校管太宽,抽不抽烟是个人自由,这事到底站不站得住脚?
很多人不知道,这真不是川大今年突然搞新花样。早在2016年川大的学费减免办法里就有这条,十年过去政策修修补补好几次,这一条始终保留着。这次就是旧规则撞上新媒体流量,才突然爆了而已。
川大资助中心也出来回应了,学费减免的基本要求就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要是申请者有吸烟这类消费型不良嗜好,不符合条件当然要取消资格。不少人拎不清,会问抽烟跟贫困能扯上什么关系?其实算笔细账就全明白了。
按中国疾控中心的调查数据,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吸烟者,买一包烟的花费都超过16块。就算按每包15块、每天半包来算,一个月固定烟钱都要225块。烟瘾大一点一天一包,一个月直接四百五十块往上走。
四百五十块是什么概念?现在很多普通大学生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一千五六,这笔烟钱直接占了快三分之一。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说得明白,对有烟瘾的学生来说,买烟是稳定的日常支出,在生活费里占的比重真不是小数目。
你一边跟学校说家里困难交不起学费要减免,一边每个月雷打不动花几百块买烟,说实话,这笔账换哪个审核老师心里不得打个问号。我之前上学也见过类似的事,申请了助学金的同学,一个月烟钱比我半个月饭钱都多,那时候就觉得,只看贫困证明真的不够。
这事也不是川大第一个这么做,好多高校早就有类似规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明确说有吸烟酗酒赌博这些行为的不予认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更严,有嗜烟酗酒行为的,连临时困难补助都申请不了。
南京大学的学费减免制度,也要求申请者生活俭朴,没有抽烟酗酒这类不良嗜好,南大资助中心的说法更直白,要是还有钱抽烟喝酒,说明家里也没那么困难。这么多高校不约而同定下这条规则,真不是哪所学校心血来潮。
这其实是咱们高校助学体系往精准帮扶方向转的信号。原来助学金审核只看重你开出来的贫困证明,只问你到底穷不穷。现在越来越多学校会问,你就算穷,这笔申请来的公共资源,你花得合不合理。这个转变其实挺大的,也挺值得我们留意。
反对的声音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不少业内人都提出了实打实的问题。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就点出两个核心问题,一是直接把吸烟和家庭不困难划等号,确实过于简单粗暴。
二是怎么查出学生抽烟、学生能不能申诉辩解、谁来做最终核实,这些关键的程序细节,规则里都没写清楚。这话真的说到点子上了。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成年了,成年人抽烟法律也没禁止,学校因为抽烟就取消学费减免,算不算过度干涉私人生活?
我觉得,高校本来就有权设定校内的资助规则,这和国家的助学政策也不冲突。但有权定规则,不代表规则可以稀里糊涂。要是抽烟的认定标准就是一笔糊涂账,执行起来大概率会出问题,最后就是老实人吃亏,会钻空子的照样能拿到补助。
这种情况才是真的伤害了助学的公平。熊丙奇也提到,制度落地的关键就是把握好执行的尺度,要平衡好经济帮扶和价值引导两个目标。说到底,我们得先搞清楚,学费减免这笔钱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它是给那些家庭特别困难,自己扛不起学费的学生雪中送炭的,花的是公共财政的钱,不是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既然用的是公共资源,加一些合理的行为约束,其实真的不过分。
但反过来,一刀切的做法真的合适吗?要是一个学生真的家境贫困,偏偏又染上了烟瘾,直接取消他的学费减免,他连学费都交不上了,烟瘾就能因此消失吗?大概率不会,他反而可能跑去借网贷、凑钱,日子过得更糟。
我个人觉得,比一刀切更合理的做法,其实是分情况区别处理。比如说,查出有烟瘾的学生,学校可以要求他参加戒烟辅导,给他留一个改正的窗口期,改掉了就恢复资格,不改再取消也不迟。这样比直接一棍子打死更有人情味,也更符合教育机构育人的定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也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抽烟的同学当然有权反对,但反对有没有效,还是要依据大多数同学的意见来决定。这次川大这个规定能引起这么大争议,核心问题根本不在抽烟本身。
它戳中的是一个所有人都关心的普遍问题,给困难群体的公共帮扶资源,到底该不该附加行为条件?附加了有人说管得太宽,不附加又有人说资源被滥用,这道题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
但我始终觉得,一个好的制度不只是写下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更要讲清楚怎么判断、怎么执行、怎么给犯错的人留改过的余地。放了十年的老规矩被翻出来重新讨论,本身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说明大家对资源分配的公平,越来越在意了。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 川大取消吸烟者学费减免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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