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朋友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

“我车被撞了。”

我问:

“严重吗?”

他说:

“车后面撞得不轻,人没事。”

我本来以为这就是一次普通的追尾事故。

直到他告诉我,对方下车以后说了一句话:

“是你突然刹车,我才撞上你的。”

朋友当时一下就急了。

“明明是你撞我的车尾,怎么变成我的责任了?”

两个人在路边争了几分钟。

一个说自己没有责任。

一个说对方追尾。

谁也说服不了谁。

后来朋友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事故现场不是法庭。

你觉得自己有道理,并不等于保险公司、警方或者其他处理事故的人马上就会按照你的说法认定事实。

真正重要的是:

你能不能拿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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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之后,我才真正理解,在美国开车,发生事故以后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不是和对方争论,而是:

把现场保存下来。

一、第一件事不是争论:先保证人安全

发生碰撞以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

“谁的错?”

其实这时候最不应该做的就是马上下车吵架。

加州机动车管理局(DMV)明确要求发生碰撞后停车;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911;如果没有人员受伤并且车辆可以安全移动,应把车辆移出交通流。

所以第一顺序应该是:

停车。

确认自己和乘客有没有受伤。

确认对方有没有受伤。

如果有人受伤,立即求助。

然后再处理事故本身。

这一点看起来很简单,但真的发生事故以后,人的情绪很容易被瞬间拉满。

尤其是对方如果第一句话就是:

“是你的错。”

很多人马上就会进入争吵状态。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二、第二件事:先拿手机拍照

朋友后来跟我说,他最庆幸的一件事情就是:

当时拍了照片。

而且不是只拍自己的车。

他拍了:

自己的车尾;

对方车头;

两辆车的位置;

道路情况;

车道线;

交通信号灯;

路口;

周围车辆;

附近可能存在的摄像头;

车辆碰撞后的整体位置。

这非常重要。

因为事故发生以后,双方的记忆很容易出现差异。

几分钟以后:

“你刚才是不是变道?”

“我没有。”

“你是不是突然刹车?”

“我正常减速。”

“你当时是不是已经进入我的车道?”

“没有。”

两个人都可能非常确信自己说的是真的。

但是保险理赔不是比谁声音大。

加州保险部门建议事故现场拍摄车辆损坏、事故现场、交通控制设施和道路环境等照片。

所以手机里的照片,很多时候比你在现场说十分钟更有价值。

三、别只拍“撞坏的地方”,整个现场都要拍

这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

看到自己的车被撞了。

拿手机:

“咔嚓。”

拍一张。

然后就结束。

其实不够。

最好至少拍三个层次。

第一层:远景

把整个事故现场拍下来。

包括:

道路;

车道;

路口;

交通标志;

两辆车的位置。

第二层:中景

把两辆车之间的位置关系拍下来。

让别人可以理解:

事故发生的时候,两辆车到底处在什么位置。

第三层:近景

拍:

保险杠;

车灯;

车门;

车身划痕;

凹陷;

碎片;

其他明显损伤。

如果地面有车辆碰撞留下的碎片、刹车痕迹等,也可以拍下来。

因为一张近距离的车损照片,只能告诉别人:

“这里坏了。”

而一张完整的现场照片,才可能帮助还原: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四、如果有行车记录仪,赶紧保存视频

这一点我现在越来越觉得:

在美国开车,行车记录仪真的值得考虑。

尤其是:

追尾;

变道;

路口事故;

停车场碰撞;

对方倒车;

红绿灯事故。

这些场景一旦发生争议,视频的价值非常明显。

朋友这次虽然没有行车记录仪,但附近一辆车可能记录到了事故过程。

后来他们才发现:

现场还有其他车辆。

于是朋友赶紧询问是否有目击者。

这就是为什么事故现场不要急着离开。

你不知道:

哪一个路人看到了。

哪辆车拍到了。

哪一个商店有摄像头。

哪一个门铃摄像头记录到了。

五、第五件事:一定要交换信息

发生事故以后,不管双方对责任怎么看,都应该按照当地规定交换必要信息。

加州保险部门建议取得相关驾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驾照号码,以及车辆牌照、VIN、保险信息等,并记录证人联系方式。

最基本的一套资料,可以记成:

姓名;

电话;

驾照信息。

车:

车牌;

车型;

VIN。

保险:

保险公司;

保单信息。

现场: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照片;

视频;

目击证人。

如果对方不愿意给信息,也不要跟他争吵。

可以让警方介入。

六、千万不要在现场签“责任确认书”

这是我特别想提醒华人的一点。

发生事故以后,对方可能会说:

“大家私下解决吧。”

“你承认是你的错,我们就不用找保险公司。”

“我给你500美元,你别报保险。”

或者:

“你签一下,就证明你承认责任。”

这时候不要急着签。

加州保险部门明确建议,不要与其他司机争论,也不要签署有关责任的声明,更不要承诺替对方支付损失。

为什么?

因为事故现场往往只发生了几分钟。

你可能根本还不知道车辆到底损坏多少。

更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身体不适。

也不知道保险公司最后会如何调查。

所以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

交换信息、保存证据、通知保险公司。

责任问题让后续程序处理。

七、也不要在现场说一句:“都是我的错”

很多中国人比较习惯讲人情。

觉得:

“没事,都是小事故。”

“我也可能有一点责任。”

“大家都不容易。”

这些话在普通生活中没有问题。

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最好谨慎表达。

你可以描述事实:

“我当时在这个车道。”

“我看到红灯以后减速。”

“我的车停下来以后被撞了。”

但是不要在自己还没有掌握完整情况的时候,主动下结论:

“都是我的错。”

因为事故责任不是靠现场谁先认错决定的。

八、警方来了以后,也不要把事故现场变成“辩论赛”

如果警方到场,很多人会忍不住:

“Officer,他刚才……”

“Officer,他在撒谎……”

“Officer,我绝对没有……”

最好的方式还是:

准确、简洁地描述自己看到的事实。

例如:

“我当时在第二车道行驶。”

“前面的车开始减速。”

“我跟着减速。”

“然后我的车被后方车辆撞击。”

如果有照片、视频或者目击者,就告诉警方。

不要编故事。

不要为了证明自己没错而夸大。

更不要根据自己猜测的内容当成事实说出去。

九、事故以后,马上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这一点也非常重要。

很多人认为:

“既然是对方撞我,我为什么还要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

因为你自己的保险公司也需要知道事故情况。

加州保险部门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并提供现场收集的信息和文件。

尤其是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时候。

你更不能只是等对方保险公司联系你。

自己的保险公司应该知道:

什么时候发生的;

在哪里发生的;

涉及谁;

车辆损伤情况;

有没有人员受伤;

有没有警方报告;

有没有照片、视频、证人。

十、为什么“证据”比“道理”重要?

因为事故发生以后,双方看到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朋友说:

“我是被追尾。”

对方说:

“他突然刹车。”

如果只有两个人的口头说法:

A说A的。

B说B的。

这时候争论没有意义。

但如果你有:

事故现场照片;

行车记录仪;

目击证人;

警方记录;

车辆损坏位置;

道路环境照片;

交通信号灯情况;

附近监控。

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它从:

“你说、我说。”

变成:

“我们看证据。”

这就是我朋友这次事故给我最大的感受。

十一、还有一个很多华人不知道的事情:事故报告不一定只和“谁有错”有关

以加州为例。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有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超过1000美元,驾驶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向DMV提交SR-1报告;而且这个报告并不因为你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就自动免除。DMV明确说明,SR-1是在警方或保险公司报告之外的独立报告要求。

也就是说:

“不是我的错”

“我是否需要履行事故报告义务”

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很多新移民对美国交通规则不了解,容易把“责任”和“报告义务”混在一起。

十二、事故以后,还要注意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身体

有些人在事故现场觉得:

“我没事。”

然后第二天开始:

脖子疼。

腰疼。

头疼。

或者身体其他地方出现不适。

加州保险部门也提醒,事故后有些伤情可能不会立即显现;如果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寻求医疗帮助。

所以不要为了证明:

“我没受伤。”

而忽略身体情况。

如果确实受伤,就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记录。

十三、我后来给自己车里准备了一张“事故卡”

这件事情以后,我觉得车里应该长期放一张简单的清单。

发生事故以后,直接照着做:

美国交通事故现场清单

1. 先停车

不要逃离现场。

2. 确认人员安全

有人受伤立即求助。

3. 拍照

远景、中景、近景全部拍。

4. 保存视频

行车记录仪立即锁定相关文件。

5. 找证人

记录姓名和联系方式。

6. 交换信息

驾照、车辆、保险等必要资料。

7. 不争吵

不要和对方争论谁的声音大。

8. 不随便认责

不要在不了解完整情况前签责任声明或承诺赔偿。

9. 联系警方/保险公司

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处理。

10. 保存所有资料

照片、视频、报告、账单、维修估价、保险沟通记录全部留好。

最后,我朋友那次事故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们以前总觉得:

发生事故以后,只要自己有道理,就不怕。

但真正生活在美国以后才会发现:

“有道理”和“能够证明自己有道理”,是两回事。

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这种事情上。

对方可以说:

“不是我的错。”

你也可以说:

“不是我的错。”

但最后真正有价值的,往往不是谁更激动。

而是:

现场留下了什么。

一张照片。

一段视频。

一个证人。

一份警方记录。

一份保险文件。

这些东西可能不会让事故立刻解决,但它们能够让你的说法有依据。

所以以后如果真的遇到交通事故,我觉得最重要的一句话不是:

“你为什么撞我?”

而是:

“先把证据留下来。”

因为事故现场只有几分钟。

但保险理赔可能持续很久。

情绪会过去,争论也会过去,真正留下来的,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