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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了车,物业甩锅"去找侵权人",监控却偏偏坏了
物业观察室 · 2026年9月22日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凤某社区前几天调解了一桩事,过程挺耐人寻味。一户业主的车,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了。找物业赔,物业一句话顶回来:高空抛物是第三方侵权,你该去找扔东西的人,跟我们没关系。
这话乍一听没毛病。民法典确实是这么写的,真查不出谁扔的,由可能加害的这栋楼的使用人补偿。可问题就卡在一个最朴素的环节上——要分清"谁扔的",得有证据啊。偏偏,小区的监控,坏了。
甩锅的话术,撞上了坏掉的摄像头
物业自己承认,监控故障,事实查不清。调解团队一边跟业主讲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一边把物业负责人请过来谈话,点出了一句要害:监控坏了导致查不清,物业在公共区域监控的维保上,确有疏漏。你每月收着物业费,连摄像头都保不住,转头跟业主说"跟我无关",这逻辑怎么圆?
很多人没意识到,小区里的监控从来不是装饰品。它既是吓阻高空抛物的眼睛,也是出事后定责的唯一凭仗。物业拿着这笔钱,日常该巡该修该换,一样都不能少。真到了要举证的时候,自家的设备成了睁眼瞎,再把"第三方侵权"四个字当万能挡箭牌,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赔法比判决还"实诚"
这桩僵了两个多月的纠纷,最后是这么解的:物业以抵扣费用的形式,把维修开支赔了——业主从2027年起,一直到2033年6月30日,免缴物业费跟停车费,期满再按标准交。一算账,抵的年限不短,等于物业为那双"失明的眼睛"实打实买了单。
业主这波,赢得不冤。他赢的也不是"讹到了一笔钱",而是终于有人把那句"你也有责任"说出了口。过去太多类似的场面,物业一句"找侵权人去"就把锅甩得干干净净,业主抱着被砸的车,两头不是人。
"查不清"三个字,藏了多少糊涂账
高空抛物这桩事,最难的从来不是赔不赔,而是查不出。监控常年"恰巧"坏了,角度"恰巧"歪了,夜视"恰巧"糊了,等真出事要调录像,物业两手一摊:没有。于是一句"找侵权人去",责任就轻飘飘飞走了。
六盘水这次的调解,给了一句大实话:维保监控是你的活,活没干好,就别急着撇清。物业以"第三方侵权"抗辩,前提是自己先把该尽的义务尽到了。监控都保不住,凭什么要求业主独自承担"查不出"的后果?
真遇上了,别只会吵架
车被砸、人被砸,第一反应别只跟物业对吼。先固定证据:报警、调监控、拍现场、留物业回复的聊天记录。如果监控"刚好"坏了,这本身就不是业主的事,是物业的失职,可以单独拎出来主张。
凤某社区把这件事做成普法教材,推到业主群里,有一句业主留言很实在:没想到自己身边的事就成了教材,以后再也不敢乱扔东西了。可另一面也得说清楚——教材的另一半,是那块常年失修的监控屏。两头都得上紧发条,头顶上的风险才压得下去。
这类事以后只会更多。楼越盖越高,头顶上的不确定也越来越大,而物业手里那副"查不清就不管"的做派,迟早要被一桩桩案子一点点磨掉。该谁的责任,摄像头坏了也藏不住。
本文据六盘水市钟山区政府网站公开的调解案例整理,仅作现象观察与法律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高空抛物涉及刑事与民事多重责任,遇类似情形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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