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揭阳”今天(9月23日)消息,日前,经揭东区委批准,揭东区纪委监委对揭东区曲溪街道港畔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海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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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江海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廉洁规定,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装修服务;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协调推进、工程款拨付、土地出租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海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东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海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揭东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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