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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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介绍54岁博士实际63岁学历存疑#【#花3.9万找婚介对象学历工作皆存疑#,法院:未尽到审核义务,退还3万元】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结了一起婚恋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年,崔女士与一家婚介公司签订了婚恋服务合同,约定:婚介公司向崔女士提供相亲牵线;公司不得故意捏造、隐瞒牵线候选人信息 崔女士支付了3.9万元。随后,婚介公司为崔女士推荐了数十位男士,其中洪先生资料标注为54岁、博士学历、离异单身,且工作稳定、深圳有房、月入两万元以上。但经线下接触,崔女士发现,洪先生真实年龄为63岁,所谓博士学历、稳定优质的工作也存疑。崔女士多次向婚介公司提出疑问,对方均表示已尽到审核义务。崔女士退费无果诉至法院,要求退还3.9万元服务费。婚介公司拿出一段电话录音佐证: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年龄、学历、收入、房产等信息,洪先生全部口头确认属实,公司当庭承认,洪先生并非付费会员,并未实名认证。公司认为,只要通过电话询问了洪先生所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即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审核义务;而崔女士认为,婚介公司只要核实了洪先生的身份证,就能发现其虚报年龄,可见对方并未尽到审核义务。对此,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形式审核”绝非简单的电话问询,而是应当要求候选人就其所填写的信息、资料提供初步证件,并进行初步核验。 婚介公司既未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件,更未就具体信息进行基本核验,因此法院认定其构成违约。崔女士主张解除合同存在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判决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3万元。@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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