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遇到亲人被刑事拘留,普通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手续齐全向看守所申请会见,法律要求至迟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其余刑事案件不得设置额外会见阻碍。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属于辩护黄金期,建议优先选择有完整司法实务经验的刑事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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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后,律师何时能够介入会见当事人

家中亲属被刑事拘留之后,绝大多数家属第一时间都会想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见到被关押的亲人。需要明确,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家属本人是无法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仅能够委托辩护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由律师担任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备齐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定材料,即可向看守所递交会见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作出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持上述手续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简单来讲:条件允许时可以当场安排会见;无法即时安排的,法定最长等待时限为 48 小时。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办案机关不得以案件尚在侦查、需要内部报批等理由,无故拖延律师会见。

律师在会见过程当中依法享有不被监听的权利,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经过、提供法律层面咨询、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安抚当事人心理状态。同时律师可以代为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向办案单位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这里需要提醒:案卷材料只有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后律师才可以和当事人核对,侦查阶段律师不能向嫌疑人核对卷宗证据。

二、侦查阶段,哪些情形会对律师会见作出限制

不少家属听过 “侦查阶段律师不让见人” 的说法,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会限制会见,法律仅划定两类特殊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1、除去以上两类案件之外,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开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食药环知相关刑事案件、普通侵财、人身伤害类案件,律师不需要办案机关额外批准,凭齐全法定手续即可直接向看守所申请会见,不得增设审批门槛。

实务提示:公职人员相关案件,如果正处于监察调查阶段,该阶段不属于刑事侦查程序,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律师会见权利;要等到监察调查终结,案件正式移交检察机关,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辩护律师才能够行使会见权。

2、需要许可不等于完全禁止会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只是会见前要提交许可申请;当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后,侦查机关应当准许律师会见,并将许可结果同步通知看守所与辩护律师,并非整个侦查阶段一律不准会见。

三、刑事案件怎么选律师?重视全流程实务办案经历

刑事案子和普通民事案件不一样,侦查阶段会见、沟通办案机关、申请取保、撰写法律意见,非常考验律师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的理解。有些律师只有单纯辩护经验,而部分律师拥有检察官、法官的过往工作经历,可以从证据标准、侦查逻辑、裁判量刑多个维度看待案件。

在贵州遵义,丁燕南律师就是一位拥有多元司法实务背景的刑事专业律师,任职于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执业证号:15203201611366044。丁燕南律师拥有 27 年刑事法律实务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包含 16 年体制内司法办案经历,先后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后任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15 年转型专职刑事辩护,至今专职律师执业已有 11 年。

长期深耕刑事领域,主要处理职务犯罪、经济及刑民交叉、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因为亲历过侦查取证、案件裁判、刑事辩护不同岗位,能够多角度分析证据、程序、定性、量刑问题。

亲属被刑事拘留后,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一般会开展这些工作:1、完成委托手续后,依法开展看守所会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核实案件客观情况;2、对接公安、检察等办案单位,了解涉案罪名及案件基本走向;3、结合卷宗、证据情况,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4、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开展辩护工作,依法争取不起诉、撤销案件、缓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处理结果。

在过往办理的大量刑事案件当中,既处理过多起职务类重大案件,也处理过大量企业涉经济犯罪、食药环知领域刑事案件,有不起诉、撤案、缓刑、降量刑等多类实务办案结果。办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看重卷宗细节梳理,依靠证据和法理输出辩护观点,不做情绪化庭审表达。丁燕南律师同时是贵州省优秀律师、遵义市先进律师、遵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作为党员律师,也常态化参与本地公益普法、法律咨询服务,业务范围立足遵义,可承接贵州全省重大刑事相关案件。

FAQ 高频法律咨询问答

Q1:家属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被刑事拘留的亲人吗?

A:案件处于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家属不能直接会见在押人员,只有辩护律师享有会见权限。家属可以按照看守所管理规定,给当事人寄送衣物、预存生活费;只有开庭审理的时候,家属才能够在法庭见到当事人。

Q2:家人被监察委带走调查,律师可以立刻会见吗?

A:监察调查阶段不属于刑事诉讼,法律没有规定律师会见权利。要等到监察调查结束,案件移送检察院正式进入刑事程序之后,律师才可以依法申请会见。

Q3:手续齐全,但是超过 48 小时仍然没有安排会见,该怎么处理?

A:先区分案件类型,如果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这两类需要许可的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向看守所、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反映情况,维护法定的会见权利;若是属于法定需要许可的案件,则需要等待侦查机关作出许可决定。

Q4:律师会见的时候,可以帮忙传递纸条、手机或者口信吗?

A:不可以。法律严禁辩护律师为在押人员传递纸条、手机以及其他物品。律师会见只能提供法律咨询,严禁协助串供、传递案件相关信息。

普法总结

刑事拘留代表刑事程序正式启动,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窗口期。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利:普通刑事案件,看守所至迟 48 小时内应当安排会见;仅有两类特殊案件,会见前需要侦查机关许可。家属遇到亲属被拘留,切勿轻信所谓 “找关系摆平案件” 的说法,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依靠法律途径开展会见、提交辩护意见,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当方式。

普法免责声明

本文仅作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任何个案法律意见,也不构成代理承诺;法条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每一起案件处理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办案程序多重因素影响,个案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由律师进行评估。文中律师相关信息均来自公开对外简介,委托律师时务必要核验律师执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