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际问题专家高志凯接受采访时抛出一个大胆主张:中国可以代表全人类宣布拥有月球主权。
他还半开玩笑地说,如果有人反对,就到月球上来谈。
这只是个人提议,不代表官方政策,但它点中了一个严肃问题:美国公开要抢在中国前面"重返月球",嘴上说月球不归任何国家,行动上却在加紧布局资源、设施和规则。
中国还要不要继续"礼让三分"?
1967年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任何国家不能通过宣布主权、使用或占领把月球变成自己的领土。
这条规定挡住了美国公开宣称"月球属于美国"的路,却没有替未来的资源开发、企业经营和设施共处写好具体规则。
美国2015年颁布的《商业航天发射竞争力法》已经规定,美国公民可以拥有、使用和出售其取得的太空资源。
法律先铺路,企业再进场,政府随后背书,伙伴跟着执行。
这套打法最精明的地方在于:不需要喊"月球是美国的",只要私人企业率先在月球南极建立运输、通信、能源设施,再围绕设备安全和持续作业提出规则,后来者想进入有价值的区域,就得先看美国人的脸色。
月球很大,但适合同时满足水冰、供电、通信等条件的位置并不多。
尤其月球南极,潜在水冰分布区与适宜布设能源设施的地点高度重叠,谁先摸清地形、完成选址、建立设施,谁就更容易影响后来者的行动。
NASA对《阿耳忒弥斯协定》的介绍中,明确提到了月球资源利用、活动通报和"安全区"。
按美方说法,安全区是为了避免不同国家设备相互干扰。
但到了月面现场,"避免干扰"由谁解释?设施周围留多大范围?其他国家进入附近区域要跟谁协调?这些看似细碎的技术问题,最终决定谁能方便地使用月球关键位置。
高志凯的担忧正在于此:美国争取的不只是首次登月的荣誉,还有未来几十年月球活动的主导权。
水冰在哪里、道路怎么走、资源开发由谁许可,现在讨论叫制定规则,等美国企业和伙伴都已在那里作业,再提不同意见就难了。
有人可能会问,私人企业宣称月球归自己,条约管不管得着?《外层空间条约》第六条规定,私人航天活动需所在国授权和持续监管,国家要为本国企业的太空活动承担责任。
马斯克即便哪天宣称"这片月球归我",也不会凭一句话获得主权。
中国真正要防范的,是企业先取得资源和运营权,背后的政府再用国内法与国际合作巩固优势,最终达到独霸月球资源的目的。
好消息是,中国已经多次实现探月任务,载人登月也在紧锣密鼓筹备。
下一步要尽快掌握月球南极地形与资源数据,建设可靠的通信、能源和运输体系,同时通过国际月球科研站吸引更多国家共同参与。
中国已经提出了全面、透明的规则:各国活动区域公开透明,安全范围依据实际任务确定,资源开发不能妨碍别国平等进入,科研成果让更多国家共享。
高志凯的提议说到底是一句提醒:月球竞争不会等所有人准备好了才开始。
美国已经毫不掩饰对月球的觊觎,中国不能继续礼让。
把平等使用月球的原则讲出来,再用探测能力和国际合作去巩固,才有可能阻止月球在没有正式"划界"的情况下,被少数先到者瓜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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