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现对我市近期查处的三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2026年6月29日,西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查实大连市西岗区要常来百货店从业人员马利超,未取得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开展热切割特种作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企业配合整改、初次违法,西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给予该百货店人民币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隐患整改。

2026年7月,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在“打非治违”检查中,发现大连东顺盛木材加工厂虽建立粉尘清扫制度,但未按制度开展清扫,车间作业现场积尘严重。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限期整改,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及裁量基准,给予企业人民币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隐患完成闭环整改。

2026年7月7日,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木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严重。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定,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单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7月,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消除该重大事故隐患。

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悬空、现场风险管控缺位等突出问题。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