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引导学生认清校园欺凌危害,读懂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树立敬畏法律、自我保护意识,9月22日下午,蒙城县城关三小三阳路校区邀请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王丽颖到校,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
报告会上,王丽颖结合中小学生校园真实案例,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内容,带领同学们厘清打闹玩笑与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重点解读新法第六十条,明确殴打、侮辱、恐吓、索要财物、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都属于法律定义的学生欺凌,不再只是同学间的小矛盾,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处置。针对部分学生“年纪小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她讲解了新法对未成年人处罚规则作出的重要调整:已满14至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即便不予拘留,也要开展矫治教育,年龄不再是违法的“挡箭牌”。
她详细拆解了四类校园欺凌表现形式:肢体欺凌的殴打推搡,言语欺凌的辱骂、起侮辱性绰号,社交欺凌的孤立排挤,以及网络欺凌的偷拍造谣、传播隐私,告诉同学们“软暴力”同样会造成严重心理伤害,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分别从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三个角度剖析危害后果,施暴者冲动行为不仅伤害他人,还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今后学习生活;受害者要摒弃隐忍,遭遇欺凌不能以暴制暴;旁观者不要起哄、围观,冷漠纵容会助长欺凌气焰。
针对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王丽颖向同学们传授实操应对方法:遇到欺凌要勇敢拒绝,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呼吁全体同学做到不做施暴者、不当受害者、不做冷漠旁观者,友善相处,拒绝暴力。
课堂设置问答互动,同学们踊跃举手,现场氛围浓厚,在案例与问答中把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明白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今后会严格约束自身言行,遇到侵害敢于求助。
最后,副校长刘伟伟针对此次法治报告会内容进行总结,并结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课程对学生再次加强法治教育,并作出要求,要求孩子做个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学生。此次宣讲立足新修订法律,补齐学生法律认知短板,深化校检协同普法成效。下一步,城关三小三阳路校区将持续联合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把预防校园欺凌、普法教育融入日常,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葛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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