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象山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象山区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黄文清同志当选为象山区法院院长。
过去五年,是象山区法院砥砺奋进、实干争先的五年。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式新挑战,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象山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实干攻坚,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五年来,累计受理各类案件77059件,审执结76060件,审结刑事案件1916件,行政案件141件,民商事案件50711件,执结执行案件26364件,执行到位21.24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受理、审执结案件数分别增长158.75%、157.36%。32个集体和123人(项)次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涌现全区办案能手、全区执行先锋、办公室工作成绩先进个人等先进模范典型;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建设突出集体,金融案件、破产审判、执行“预查废”、调研论文等在广西高院、市中院会议上作经验发言;多篇案例入选自治区高院典型案例库,学术论文获奖数量连续三年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未来五年,是“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地实施的关键阶段,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象山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目标要求,坚持把“树象山新风”与“建象山新功”融入象山区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作者: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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