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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文勤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海事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信息由泰州海事局依规对外公示,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要求。

该处罚决定将对王文勤的内河航行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所有内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航路航行相关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秩序安全有序。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王文勤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3036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128*******6927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3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文勤,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3036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128*******6927,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文勤成立日期2015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文勤,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唐河县古城乡井楼街。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个人王文勤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独立海事监管举措,未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会对各类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业务开展及品牌信用产生直接关联影响。相关处罚案例可作为航运类企业强化从业人员航行规则培训的合规参考素材,助力企业规避同类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