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俄罗斯某能源服务商与国内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涉外贸易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落下帷幕。本所涉外争议解决团队代理俄罗斯某能源服务商一方,凭借对国际货物买卖规则、中俄跨境贸易惯例及生产制造缺陷认定标准的深刻把握,通过证据链重构、多轮高强度磋商与仲裁施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促使卖方承认质量缺陷并全额退还货款及赔偿部分损失,案件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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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梳理

委托人俄罗斯某能源服务商与国内某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长期保持贸易往来。2025年1月至2月,委托人依约向卖方支付两笔订单款项,合同总金额合计21.45万元人民币。货物运抵俄罗斯及白俄罗斯投入使用后,其下游大型能源企业在安装过程中陆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制造缺陷,表现为内部嵌件固定板偏移导致无法安装。在委托人多次发函通知缺陷并要求更换后,卖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拒绝履行质保义务,导致委托人面临下游客户的高额索赔风险。为挽回损失,委托人正式委托本所介入维权。

本案关键时间线:

2025年1月 – 2025年2月:买方向卖方下达两笔制动衬片订单,并依约全额支付了货款,共计21.45万元人民币;

2025年5月7日:涉案货物完成中国出口报关并运抵目的地;

2025年7月18日:用户出具正式《隐蔽缺陷索赔记录》,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制造缺陷,委托人正式委托本所处理该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2025年8月2日:本所办案团队完成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现场检验记录、质量认定书及退货单据的证据链梳理,向国内供应商正式发出双语律师函,要求立即履行质保义务;

2025年8月至10月:办案团队与对方开展多轮线上磋商,针对产品质量标准及赔偿方案进行拉锯式谈判;

2025年11月15日:鉴于对方拒不配合,本所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全套证据材料,并同步将仲裁准备情况函告对方,形成法律压力;

2025年12月20日:在仲裁程序启动前夕,对方同意和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

2026年1月10日:委托人全额收到退还货款,并获得部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额外经济补偿,案件正式结案。

办案律师解读

本案中主要争议焦点与办案核心要点为:

1. 跨境贸易中的证据链固定

在涉外合同纠纷中,境外下游客户的现场检测记录常因证据效力认定问题成为难点。本案核心在于将境外用户出具的缺陷确认书进行合规的公证认证与事实对应,证明缺陷属于制造方原因而非用户使用不当,从而成功反驳了卖方的推诿。

2. 仲裁程序对跨境争议的施压

针对恶意拖延的卖方,常规催收往往无效。本案通过实质性启动CIETAC仲裁程序,在仲裁受理通知下达前夕成功迫使对方重新评估诉讼成本,最终在庭前实现和解,缩短了结案周期。

3. 合同履行与违约赔偿责任的延伸

跨境贸易违约不仅涉及退货退款,还涉及下游客户违约金及后续替代采购损失。本案中,律师团队不仅通过合同条款锁定违约事实,还详细计算了仓储、检测及替代采购产生的合理费用,将赔偿范围成功扩大至合同金额之外,最大程度保护了委托人的商业利益。

法律依据

(一)合同违约与质量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国际货物买卖违约证据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通过境外检验报告与国内合同质量标准(Appendix 2)的逐一比对,构建了完整的违约证据闭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证明要求。

(三)涉外商事仲裁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