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宣威发布)

宣威市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农民朋友:

2026年是常态化帮扶开局之年,为扎实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按照党中央要求,我们建立健全了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面向所有农村人口,综合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形,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困难的农户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农户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二、申请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干部。向所在村(社区)申请,易地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的村(居)委会申请。

2.打电话。可拨打12345和各乡镇(街道)电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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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键申报。微信扫描“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填报需要申请救助的事项。经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后,满足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

4.防返贫监测APP申报。打开【农业农村部政务通】APP,点击【更多应用】后下拉到乡村振兴板块,点击【防返贫监测】进入模块,然后点击【自主申报】模块完成申报。

三、申请须知

1.如申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核实,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授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后,由市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以及健康、教育、产业、就业、金融、综合保障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已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持续巩固、扣除刚性支出后家庭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过村级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市乡审核批准和公告后,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提出申请。

四、原则上以下8类情形不得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1.家庭成员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劳务派遣等人员除外)。

2.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

3.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购置消费型汽车、大型农机具或工程机械的(不含生产经营用微型货车、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作为主要谋生工具的其他小型经营性车辆)。本条款所称消费型汽车,是指购置价格超过提出申请年度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10倍的车辆。

4.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含易地搬迁安置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或有经营性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房产的(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超过当年度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2倍的。

6.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家庭年人均经营净利润超过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为享受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识别条件的。

8.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以及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指此类家庭成员不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以上情形并非绝对禁止,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经综合研判后可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让生活更加美好!

宣威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符开红 浦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