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青岛汇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力用户:
2008年7月11日,贵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杜村新村朱诸路8号新上一台容量630kVA变压器。于2024年7月11日申请办理减容业务,减容期限为两年,2026年7月9日减容业务到期。2026年7月胶西供电所人员多次联系贵公司法人,电话均未接通,并到贵公司核实公司法人已失联。贵公司自2022年7月至今每月电量均为零,公司多年未经营,经胶西供电所工作人员检查现场已无供电需求,现场用电厂房及变压器等用电设备均已拆除,且不具备现场供电条件。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特此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一个月。
序号
供电单位
确认用户编号
确认用户名称
1
胶西供电所
青岛汇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网胶州市供电公司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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