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800毫升的兰维乐矿泉水,电商平台旗舰店4瓶卖92元,折合每瓶23元。
在上海黄鱼馆Jhouse前滩店,同样的水,每瓶69元。9瓶,621元。
餐厅的回应很从容:明码标价,提供免费温水,以商务宴请为主,“喝白酒的基本都会点”。
但“明码标价”这四个字,真的能解释一切吗?
账单上的621元,和一瓶水的身价
发帖的顾客把账单晒了出来。兰维乐矿泉水6瓶共计414元,另3瓶单独结算花费207元,9瓶合计621元。
她第一次结账时没仔细看,第二次买了三瓶付了两百多元,当时觉得贵但以为“这个矿泉水本身就很贵”。回家一查电商平台,同款800毫升的兰维乐,4瓶92元,每瓶23元。
餐厅的售价,是电商平台的3倍。
顾客在帖子里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她理解餐厅的矿泉水溢价,“但与店内服务、环境、调性应该匹配”。
这句话指向的,是餐饮行业一个心照不宣的规则:酒水的价格从来不只包含酒水本身。餐厅的环境、服务、租金、装修折旧,很大一部分被摊进了酒水和水这类对价格不敏感的品类里。高端餐饮的酒水加价率做到成本的200%到300%,是行业默认的基准线。
按这个行规算,23元的水卖69元,加价率恰好是200%。从行业惯例看,这个定价并不离谱。
店员的回应里,藏着真正的逻辑
店员对记者的解释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明码标价,酒水单上写着69元,不强迫点,“您不喝,说来点温水,我们也可以提供的”。
第二层:价格由公司决定,不是餐厅自行决定的。
第三层,也是最关键的一句:“餐厅以商务宴请为主,顾客用餐饮酒时通常会搭配矿泉水和苏打水,喝白酒的基本都会点”。
“喝白酒的基本都会点”——这句话把整件事的消费场景说清楚了。
商务宴请的桌上,白酒是主角,矿泉水是配角。喝白酒的人需要用水漱口、稀释、解酒,这是刚需。在这种场景下,点水的人不关心一瓶水是23块还是69块,因为买单的人通常不是喝水的人。请客的人在乎的是场面和体面,被请的人在乎的是舒适和周到。一瓶69块的矿泉水放在商务宴请的账单里,和一瓶23块的水放在便利店货架上,对应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消费决策逻辑。
餐厅很清楚这一点。它把定价权交给公司,把解释权交给“明码标价”,把消费场景定义在“商务宴请”。这三个要素叠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在法律上无懈可击的闭环。
“明码标价”为什么让人觉得不对劲
律师的解读很直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马丽红律师指出,若饭店已明码标价且未欺诈,定价行为本身不违法,但高溢价可能引发道德争议。监管部门通常仅干预未明码标价或欺诈行为,而非直接限制价格。
法律归法律,感受归感受。
顾客说“没仔细看菜单是我的问题”,这句话是诚恳的。但她的困惑也是真实的:一瓶水的价格,为什么可以离它的“身价”这么远?
这个困惑在2025年上海和平饭店那起事件里已经出现过一次。3块钱的罐装可乐,服务员当面倒进杯子,卖50元。同款雪碧50元,750毫升依云矿泉水90元。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是一样的:市场调节价,商家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且消费者自愿即合法。
同样的逻辑,同样的结论,同样的“合法但让人不舒服”。
“明码标价”保障的是程序正义:价格写在菜单上了,你没有被迫消费。但它回答不了另一个问题:写在菜单上的那个数字,本身是否合理。
那杯免费温水,才是真正的参照系
餐厅反复强调的一件事,是“提供免费温水”。
这个细节在整件事里被低估了。它说明餐厅并不是“不喝水就得渴着”的强制性消费。顾客有选择:69块一瓶的进口矿泉水,或者免费的白开水。
在这个意义上,餐厅没有堵死低价选项。它只是把“体面”标了一个价。
商务宴请的场景决定了,大多数人不会在桌上主动说“给我来杯温水”。但“可以要温水”这个选项的存在,让“点69块矿泉水”从一个被迫消费变成了一个主动选择。顾客选择了体面,餐厅提供了体面的对价。这笔账,在法律上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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