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仙市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黄某

经查
今年2月

陈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把滑膛弓
组装完成后

他便动起了上山“搞野味”的念头
而他找的同伙不是别人

正是自己的亲舅舅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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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从今年3月至5月期间
两人多次驾车进山
采用 “播放野鸡叫声吸引同类” 的方式设伏
待野鸡靠近后

使用滑膛弓进行射杀
短短两个月

两人共非法狩猎野鸡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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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陈某使用的滑膛弓)

面对民警的讯问
陈某坦言:“就是觉得打野味比较好耍。”
在他看来只是“好玩”
殊不知已经踩中了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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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黄某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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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滑膛弓、电子诱捕装置等均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猎捕工具,“好玩”“嘴馋”都不是违法的理由,更不是免责的借口。

如发现非法狩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请及时拨打 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沿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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