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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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相同,就要赔偿500万?#多家含凤字企业被起诉商标侵权#】#律师解读商标案批量式维权#72岁的刘春生从事铝材行业近30年,2005年注册了“凤阁”商标。2021年,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以“近似商标”为由申请宣告“凤阁”商标无效,随后起诉侵权。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刘春生的凤阁公司被判赔偿500万元,并停止使用“凤阁”字号。然而,刘春生提供的税务数据显示,公司2013年至2023年10年净利润合计仅450余万元。“我们有三个品牌,‘凤阁’产量不到10%,就算真侵权,赔偿也应是40多万,而不是500万。”刘春生说,他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商标只因一字相同被判赔偿500万#@津云新闻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凤铝公司起诉了全国多家铝材企业:江西“凤超”被判赔100万,惠州“航天凤铝材”被判赔100万,江西“凤羽”“凤星”“凤宇”等多个商标被宣告无效……多家企业因商标中含“凤”字而被告。对此,律师指出,商标近似需整体比对,综合读音、字形、图案、使用时间等因素判断,不能仅凭单个汉字相同直接认定侵权。“‘凤’字是汉语常用字,不能由单一主体垄断。若试图将‘凤+任何字’的组合在全行业封杀,与‘青花椒案’‘金银花案’确立的‘公共描述性元素不私有化’原则相悖。”(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