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碑的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重庆解放碑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的普法说法宣传平台。
今天给大家摆一个最高检抗诉、最高法再审改判的硬核案例。建议广大打工人、家属、HR都看完。
一句话先给结论:上班时突发疾病,送医后连续抢救,虽然医院宣布临床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26分钟,但最高法最终认定:属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同工伤。
一、案情不复杂,但很揪心
吴某是某公司员工。2021年4月29日上午,他在车间被组长发现身体发冷不适,随后被送到贵州省麻江县人民医院。
到医院后,挂号、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常规检查、内科会诊……一路走下来,当天上午11时42分,医院才办理入院手续。但住院病历初步诊断了一长串危重疾病:脓毒症休克、急性肠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
入院后,他做CT、B超,到住院部内二科,医生开医嘱抢救,首次病程记录时间为14时11分。
之后病情持续危重,4月30日15时40分转入ICU。5月1日凌晨5时20分,吴某突发呼吸、心脏骤停,血压、氧饱下降。医生采取肾上腺素、心肺复苏、电除颤、气管插管、升压药等一系列抢救。
到5月1日11时许,医院告知家属:病情过于危重,已经没有抢救希望。家属知情后,应要求拔除气管插管。11时20分,吴某再次呼吸、心跳停止,至11时40分仍无心跳呼吸,血压血氧测不出,瞳孔散大。继续抢救后,于当日12时08分宣布临床死亡。
人社局认为:从4月29日11时42分入院,到5月1日12时08分宣布死亡,超过48小时26分钟,不予认定工伤。
但家属不服,一路打官司。一审、二审认为应认工伤;省高院再审又认为超48小时,不予认定工伤;该案最终被最高检抗诉;最高法院最终再审改判: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争议焦点就两个:48小时从哪天算?死亡时间以哪个为准?
1. “48小时”从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原劳社部函〔2004〕256号明确:“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人社局和贵州高院认为,门诊日志显示吴某当天更早就有初诊、复诊记录,所以起算点应更早。
但最高法院讲得很清楚:门诊挂号、预检分诊、常规检查,属于患者就医前的一般、常规就诊规程,此时并没有专门针对患者病情进行问诊并初步诊断。直到专科内科门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后,认为病情危重,应紧急入院治疗,吴某于4月29日11时42分办理入院手续,医院住院病历也记录了入院时间和初步诊断。
因此,最高法认定:应以住院病历记录的入院时间2021年4月29日11时42分,作为“48小时”起算点,符合规定和实际。故对最高检的抗诉依法予以支持。
2. 死亡时间,不能机械只看“宣布临床死亡”那一刻
按照法律规定,死亡时间一般以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为准。
但最高法同时明确: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严格执行,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在48小时内,患者已经处于死亡不可逆状态等特殊情况,可以除外。
在本案中,吴某在5月1日凌晨5时20分即无自主呼吸;11时医院告知家属已无抢救希望,家属要求拔管;11时20分之后一直无心跳和呼吸,始终无任何好转,死亡已经不可逆。
从4月29日11时42分到5月1日11时20分,是47小时38分,在48小时之内。到12时08分宣布临床死亡,是48小时26分。
最高法认为:把5月1日11时20分认定为死亡时间,更贴近实际,也符合视同工伤规定的立法精神。后续持续抢救,是医疗机构履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责。如果因为连续施救未果,反而导致无法认定工伤,情理法难以相融,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公平正义观。
最终,2026年4月18日,最高法院作出(2025)最高法行再516号《再审判决书》,判决:一、撤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黔行再7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26行终89号行政判决。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黔东南州人社局承担。
也就是说,吴某的死亡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三、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给打工人和家属的3点提醒
第一、保存好全部医疗记录。
患者发生工伤或者工亡,门诊日志、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告知书、签字材料,都可能成为认定“48小时”的关键证据。
第二、48小时不是简单看死亡证明上的一个时间点。
如果48小时内已经出现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散大、无存活可能等不可逆状态,后续只是持续抢救、延缓临床死亡,家属可以依法主张。
第三、被不予认定工伤,不要轻易放弃。
对于人社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必要时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本案就是最高检抗诉后,最高法再审改判的典型案例。
当然,也要说清楚:最高法同时强调,视同工伤是法定扩大保护,除极为特殊情形外,不得任意突破。不是所有超过48小时的死亡都必然认工伤,关键还是证据和具体病情过程。
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用一句话总结: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倒计时。连续抢救、48小时内已不可逆,不能因为“多抢救了26分钟”就让劳动者失去工伤保障。
在重庆、成都、贵州,或者全国任意一个地方,劳动者若遇到工伤、行政争议,记得找专业律师,并且要把病历、时间线、证据链一条条理清楚。
重庆解放碑贵遵律师说法,用大白话讲清法律里的关键事,帮助你维护合法权利。(王小红 缪华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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