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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区的广告费、停车费去哪了?上海新规出手:这笔钱,必须装进看得见的"钱袋子"
2026年9月23日 物业热点观察
你有没有想过,每天进出小区电梯,那块反复播放的广告屏,一年能赚多少钱?地下车库停得满满当当,车位费又进了谁的腰包?多数业主答不上来。这笔钱,法律上明明属于全体业主,可它常常像水蒸气一样,蒸发得无声无息,连个响动都没有。
9月1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盯上的正是业主们最关心的两件事:公共收益到底去哪了,业委会到底靠不靠得住。
新规盯上的,是业主最心疼的两笔账
新规要求,加强对利用共有部分获取收入的管理,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开立专门账户,相关情况要纳入业委会年度报告和财务审计内容。翻译过来就是:那些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快递柜占地费,不能再是一本糊涂账,必须有个专门的"钱袋子",而且年年要审计、要晒账。
这背后,是一套更系统的补漏。过去业主吐槽最多的,是业委会"组建难、换届难、运行缺监督"。新规明确,街镇要及时组建筹备组或换届改选小组;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委会候补委员;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居(村)委会可以选派社区工作者为业委会提供专业化支持,并加强对委员的监督约束,明确委员的禁止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过去那种"选出来就没人管、干坏也无人究"的局面,被戳了一下。
给"瘫痪"的小区,派个临时管家
对于那些"业委会缺位导致物业治理失灵"的小区,新规还新增了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符合条件却迟迟选不出首届业委会,或者没能完成换届的,由街镇及时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等业委会依法成立后就自行解散。等于给"瘫痪"的小区,临时派了个管家,不至于一停摆就彻底失管。
技术上也跟上了。市房管局介绍,针对业主大会投票难、参与难,电子投票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面向业主大会投票免费开放。以前凑齐"双过半"的表决,往往卡在"人凑不齐、票收不上来",现在动动手指就能投,这个借口恐怕要失效了。
从"应该公示"到"不公示就违规"
把视线拉回那笔公共收益。按照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可现实中,多少小区的这笔钱,业主连见都没见过。物业一句"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了",业主往往也就信了,很少有人去查、去要、去公示。久而久之,业主自己也忘了这笔钱的存在。
新规的意义,不在于又多了一部法规,而在于把"必须透明"四个字,写进了强制条款。过去是"你应该公示",现在是"你不公示就可能违规、要担责"。一字之差,力度天差地别。
当然,法规落地,关键还在执行,也离不开业主自己长点心。你住在哪个小区,公共收益一年多少、花在哪了,物业和业委会有没有公示?如果连这个答案都答不上来,下次在业主群里抱怨物业"黑心"之前,不妨先去要一份账目。看得见的钱袋子,从来都是自己盯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
本文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开信息及媒体报道整理,仅作政策解读与分析,具体以正式发布的法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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