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因工伤去世,单位赔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加抚恤金,一共八十多万。老郑的妻子和两个儿子为这笔钱吵翻了:妻子说我是配偶该拿大头,儿子们说这是遗产得三个人平分,老郑生前的债主还找上门要拿这笔钱抵债。这笔钱到底是不是遗产?谁能分、能分多少?能不能拿去还债?一连串问题把一家人搅得焦头烂额。
严格来说不属于。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死亡这一事件发生之后,由单位或侵权方给予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它产生于死亡之后,不是死者生前积累的财产,因此一般不作为遗产处理。这个定性带来两个重要后果:一是它通常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个人债务,债主无权直接拿它抵债;二是它不能简单地套用法定继承一律均分,而要在近亲属之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把它当成遗产去平分、拿去替死者还债,都是常见误区。
提问二:既然不是遗产,那这笔钱该怎么分?
由近亲属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对死者的依赖程度和生活来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而不是机械地一律平分。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适当向配偶、与死者长期共同生活、依赖其收入维持生活、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近亲属倾斜,因为这部分人因死者离世受到的生活冲击最大、最需要这笔钱维持生计。需要特别注意:如果赔偿明细中单独列明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那么这一项要专门给对应的被扶养人,不能再拿来大家分。
提问三:那丧葬费和死者生前存款又怎么算?
要分开看,别混为一谈。处理丧事实际支出的丧葬费,应当从款项中优先补给实际操办后事、垫付费用的人。而死者生前已经取得的工资、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等,属于他死亡时已经拥有的财产,这部分才是遗产,需要先清偿其生前债务和税款,再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分割。所以一笔赔偿款到账,往往要拆成三块来处理:丧葬费补给办事出钱的人,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在近亲属间合理分配,生前的存款等财产作为遗产处理。先拆清楚性质,再谈归属,才吵不起来。
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是留给活着的人的安慰,不是遗产,通常不用替死者还债,也不能简单平分。先把钱按性质拆清楚——丧葬费、赔偿金抚恤金、生前存款各归各,再谈怎么分,才不会让一笔补偿款变成新的家庭矛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