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律师:吴国雄/深圳,走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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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咨询:

我公司涉及一起特殊关系的走私案件,据说在侦查阶段,缉私内部讨论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无罪的意见,一种是构罪的意见。前些天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案卷中没有发现反映两种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等任何文件。请问这正常吗?

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依据《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4年版)》,刑事案卷分为诉讼卷(又称正卷)和侦查工作卷(又称副卷)两大部分。诉讼卷主要包括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组装后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供诉讼使用。侦查工作卷主要包括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内部审批文书、案件研究记录以及有保存价值但不需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其他材料,装订后存档备查。

你所说的侦查机关内部对案件的讨论记录不在正卷存档,亦即意味着未向检察机关移送,故此律师无法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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