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微短剧行业迅猛发展,《DataEye2026上半年真人微短剧数据报告》显示,2026年中国微短剧、AI剧漫剧市场规模合计将突破1210亿元。截至2026年5月,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8.51亿,占网民总数的66.7%。然而,低俗猎奇、拜金炫富等内容时有出现,侵权盗版、洗稿抄袭等行为屡禁不止,诱导付费和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问题较为突出。
在此背景下,《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9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微短剧领域的专项部门规章,其内容包含备案公示、审核许可、标准规范、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从多个角度为微短剧行业划定合规边界。
监管强度与风险相匹配
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少于20分钟,主题主线明确、故事情节连续完整、人物角色突出的剧集。近年来,随着该行业迅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大量剧目无统一备案许可,存在“先上线后补手续”的现象;主体资质参差不齐,准入规则出现缺失。管理办法用分类分级的方式,为行业划定了明确的准入门槛,将“持证上岗”落到实处。
图为微短剧统一标识 CFP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分析,管理办法正是着眼于从监管层面解决行业痛点,将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低成本剧目由平台履行播前审核,实现抓大放小、分层监管。
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大或者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微短剧;二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相对不大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三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分类标准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在管理办法施行后,微短剧企业在上线流程和内容审核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爱奇艺短剧中心总经理孙晨阳对记者表示,管理办法施行后,爱奇艺微短剧在上线流程中增加了“分类判断”前置环节:一类、二类微短剧需在制作前完成备案公示,上线前取得发行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平台自审并标注节目编号,三类微短剧备案号从“爱奇艺微短剧”序列重新编号,预计按照要求10月底前完成改造。
“审核要求方面,一类微短剧由广电总局审核发证,二类微短剧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三类微短剧由平台履行播前审核职责。此外,单集时长10分钟至20分钟的微短剧统一按一类微短剧管理,这一点我们已在内部严格执行。”孙晨阳表示。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紫晨分析,管理办法将微短剧分类的核心逻辑是“监管强度与内容风险相匹配,与市场活力相平衡”,体现了行政法比例原则(指行政主体在选择监管手段时,应当使手段与监管目的保持适当比例。具体而言,既要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也要使监管强度与风险程度相当)与分级分类监管的思路。他进一步分析,题材维度管的是内容敏感度,特殊题材一旦失范,社会影响远超一般娱乐内容。因此,管理办法规定,只要涉及特殊题材,不论投资大小一律按一类管理。“投资额度管的是传播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投资越大,通常意味着制作规模、投流力度和受众覆盖面越大,相应的社会责任也应当更重。”
分类标准也随着行业发展同步调整。冯紫晨告诉记者,2024年行业按30万元、100万元两道投资额门槛分层,2026年1月已上调至100万元、300万元。
平台责任随之升级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量成本较低的短剧属于三类微短剧,即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管理办法规定“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管理职责,进行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这也就意味着平台的审核责任极其重要。
孙晨阳表示,三类微短剧数量大、更新快,平台审核责任确实很重。爱奇艺主要做了三方面升级:一是审核能力方面,依托审核系统AI算法的支持,机器审核扩容配合人工复审,确保所有上线内容经过审核;二是标准方面,出台了《爱奇艺微短剧内容审核规范》和《AI漫剧创作指引》,明确各类禁止内容;三是团队规模方面,合理调整团队分工,用以适配内容产能的快速扩充。“审核标准要前置到创作端,而不是只在上线端把关。”孙晨阳说。
红果短剧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微短剧这几年发展很快,用户需求、创作热情、产业活力都被充分激发出来了,但越是快速发展,越需要更清晰的规则,保护好内容、保护创作者,也保护观众体验。对平台来说,规范不是束缚,而是走得更远的基础。
本次施行的管理办法鼓励优先排播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的微短剧,即一类微短剧和二类微短剧。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微短剧的创作和播出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孙晨阳对上述规定表示支持,他认为,这一规定释放了明确的精品导向信号,对行业而言,会促进制作方从“拼数量”转向“拼品质”,低质、粗制滥造的内容会逐步降低,最终退出市场。“对爱奇艺来说,我们的自制精品项目本身就以一类、二类为主,比如《成何体统》《若熙传》《皆大欢喜》等,政策导向与我们的精品化策略是一致的,长期来看有利于优质内容获得更多流量倾斜。”
冯紫晨认为,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写入管理办法,是通过后续条款转化为平台具体的法定义务,这将实质性改变平台的采购和自制逻辑。他进一步分析,平台采购内容,首先要重构法律尽调流程,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要求播出单位对一、二类微短剧在播前核验《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无证不采购”会成为底线;其次采购合同文本需要升级,内容合规的陈述与保证、因内容违规被下架的责任分担、推广信息的合规边界等条款,都应成为标配。过去平台采购主要看回报率,今后必须叠加价值导向和内容质量的评估维度。
爱奇艺方面也表达了相似看法。孙晨阳强调:“作为长视频平台,我们一直认为内容不能只看流量和收入,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对内容采购和自制都执行更严格的导向审核,对低俗、暴力、迷信、侵权等内容零容忍。爱奇艺有完善的内容规范手册,微短剧的审核标准不会因为时长较短就降低要求。”
冯紫晨认为,企业立项阶段就要完成题材分类判断和价值导向自审;平台必须落实总编辑内容负责制,总编辑人选要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内容安全全流程责任追溯机制;算法端不得使用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模型。
严格规定微短剧AI标识
随着AI漫剧的迅速发展,AI作品频频出现画面侵权、声音侵权等问题。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马丽红认为,若制作方未标注或虚假标注,在侵权纠纷中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标识是证明作品来源与合规性的基础文件,缺失或虚假标识会严重妨碍权利人履行举证责任。在涉及AI生成内容独创性、权属等争议时,制作方可能因无法清晰界定“人”的智力投入比例,而难以主张完整的著作权保护,甚至导致整个作品的权利主张被削弱。
孙晨阳表示,在AI标注方面,爱奇艺按照“用户自选+系统识别+人工复审”三重把关,同时,从产品层面增加AI生成标识说明。新规涉及的正片右上角、剧集封面右下角和分享场景需要支持AI标识的要求,目前平台也在积极推动产品实施。
“AI是微短剧的创作工具,它能降低生产门槛,但不意味着降低内容标准。目前爱奇艺平台AI短剧占比已超过50%,我们会继续利用AI技术提升生产力,将节省下来的时间投入到创意和品质打磨上,同时通过爱奇艺专业级AIGC影视制作平台纳逗Pro赋能更多生产者。”孙晨阳说。
马丽红分析,近年来微短剧行业除准入规则缺失、内容合规风险突出以外,版权保护薄弱也是重点问题。大量中小团队依赖洗稿、盗播、未经许可的AI训练与换脸等手段牟利,严重挫伤原创积极性,并导致内容同质化、低俗化。此外,监管依据不足,使得“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
“管理办法厘清了制作机构、播出平台的主体责任,落实总编辑负责制与全流程追溯机制,同时强化著作权保护、AI生成内容管理,从根本上构建了从创作源头到播出终端的监管闭环,为行业精品化转型提供了法治保障。”马丽红表示。
红果短剧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3日,抖音集团短剧创作者中心上线预检工具,向AI剧版权方与导演方开放了预检工具使用权限,符合要求的用户可以登录短剧创作者中心,在该工具中上传宣传物料、制作物料、成品内容等进行预检,初步自查素材是否存在侵权问题。同时会继续通过“果燃计划”等扶持机制,加大对精品内容的投入,鼓励创作者讲好普通人的生活、情感和选择,支持更多承载传统文化、文旅融合、社会观察等多元题材的作品出现。红果希望让好内容更普惠、更容易被看见,也会用更透明、更可持续的机制,让创作者在合规框架下更安心创作、更专注打磨。
“红果短剧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备案核验、播前审核、内容巡查、应急处置、版权保护等机制,把内容质量与价值导向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让微短剧在规范中实现更长远的发展。”红果短剧相关负责人表示。
马丽红认为,AI微短剧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会带来行业阵痛,但长期看,这将倒逼产业从“流量导向”转向“精品导向”。发展路径方面,应鼓励企业利用AI技术降低制作门槛、赋能创意表达,但须严格遵守标识、备案等规定,确保技术应用透明、可追溯。监管部门、平台与制作方需协同构建司法、行政、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共同推动AI微短剧成为兼具创新活力与法治精神的数字文化新力量。
原标题:《微短剧新规来了,平台审核和采购标准提高,被下架和推广信息不合规的责任条款成标配》
来源:姚瑶/法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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