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林维权热线

近日,科林工作室接到乐清一位宝爸的求助电话。他焦急地表示,今年4月孩子不慎掉入焚烧堆里,面部、手臂,及全身各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住院治疗费用已接近两万元。受伤至今,他们与施工方就责任归属和补偿问题存在分歧,争议至今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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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爸描述,事故发生在乐清市北白象镇象南东路延伸工程路段。事发时,有施工单位在田里焚烧树枝等杂物,而他1岁多的孩子就在旁边玩耍。

宝爸:施工单位违规焚烧树枝之类的,孩子旁边玩耍,一个重心不稳跌到他火坑里了。整个脸都烧伤了,两只手也烧伤了,有些是重度的二度烧伤,有些是轻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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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爸称,该路段的施工单位是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他们承认火是自己烧的。起初,双方还有联系,后来对方连信息也不回了。

宝爸:我都是录音,那项目负责人他也承认他烧的了。去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包工头说他是负责人,我前面后面一直在跟他沟通,只给医药费,其他的不管。(后来与施工方联系)之前跟他的项目负责人还有联系还回信息。现在发信息他也不回我了。怎么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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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伤情,宝宝一家十分心疼。他们承认自身监护不到位,但觉得施工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

宝爸:我们就是推着婴儿车进去的。这块责任的话,我感觉他这是不是要占多一部分。


宝爸强调,浙江省内明令禁止个人或者单位不得随意焚烧垃圾。若不焚烧,他的孩子顶多是跌伤不至于二度烧伤。同时,宝爸指责施工场地的警示标识形同虚设,外来人员与车辆可随意进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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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宝爸向《科林维权热线》记者提供了4月24日自己与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赵先生的沟通录音,双方就责任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沙子倒在这个位置,重心不稳滚到那边去,小孩是不是在这里玩火?是不是用棍子戳戳?

宝爸:当时已经没有明火了,周围我们人都站在这里,村里人都有人在看,人家都站得很远的。浙江省的是严禁个人及单位违规焚烧的,你们违规在先。如果说没有这堆火,小孩子不会造成烧伤二度。

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工地是封闭施工两头都堵了,你们为什么强行进入?“后果自负”我都有写的。我们心里也心痛,这个责任我不背的。

宝爸:我们也有责任。

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虽然说你也不会说谎,(若)当时报保险,保险是24小时可以报的,超过24小时无法取证报不了的。你为什么当时不给我们讲?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从投诉人及被诉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图板上看到,该事故发生地段为乐清市北白象镇象南东路延伸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是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乐清市象融科技有限公司、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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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先生告诉记者。火是农户烧的,家长擅闯施工场地,对幼童未尽到监护义务,理应负主要责任。他们愿意在合理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补偿。

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其实这条路几十年前就造不起来的一条路,镇里下了决心把这条路做起来。预验收过了,交警线什么都画好了以后,也是暂时给他们停车的。树叶锯下来,当地一个农户(希望)放在我(他)田里烧一下,因为土会松软一点,然后拉到他田里烧的。(你知道是哪一户的村民烧的火吗?)我也不知道。四个妇女带着小孩在路上玩耍,自己在看手机,这里在烧火,你大人也知道也在边上看着。我们的路边上与农田大概有一米多深的高差,我们的路两头都有警示牌,有围挡。边上是农田,但是我们是没有拦的。我们是禁止入内的。出于人道主义,我们补一点也可以是吧?他说我走法律程序什么。小孩你是有监管能力(义务)的,你为什么要到工地上去玩耍?

为力图证明自己的清白,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施工现场的众多图片,包括现场防护、警示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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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司法所也曾组织过调解,但终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未能达成一致。

宝爸:司法所调解也是,他(施工单位认为自己)没责任。硬闯施工现场,(说是)我自己的原因。我现在就想着让他承担一部分责任。接下来,疤比较严重了,我想激光治疗。(孩子)越大,留疤的可能性很大。目前花费接近两万,(后续)激光(治疗)一次去红,一次去疤,一个月做一次2000……


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花了多少钱拿着票据协商一下,是可以的,我们并不是说不理他们,没有这个意思的。要15万、16万,你去找别人,我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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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观点

按采访中当事人的说法,垃圾是农户焚烧的,施工路段是做了显要标志的,自己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我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讲,幼童的监护人的确应该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但从规范性施工角度来讲,此起事故本该可以避免。要知道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来不是靠几个警示牌就可以高枕无忧的,“警示牌”也不是“免死金牌”。尤其在乡镇和城郊地区,施工场地与村民耕作生活区域往往犬犬交错,物理隔离难以完全实现,人员进出管控也相对松散,再加上部分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对违规焚烧等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焚烧垃圾、稻草、秸秆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绝,这样的隐患长期存在,所以更加不能忽视,该事件中,除了对家长和施工单位的责任评判外,我认为对肇事农户也要惩一儆众,严处不贷。希望这起事件能推动各方真正反思:安全防护不能只停留在“做了”,而是要做到“有效果”;监护责任不能只停留在“说了”,而是要落到“看得住”。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