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李军同志任中共营口市委书记。
9月24日,营口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李军同志辞去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曹阳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为代理市长。
综合信息来源:辽宁日报、营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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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定:李军同志任中共营口市委书记。
9月24日,营口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李军同志辞去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曹阳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为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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