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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男子张某某因拒服兵役,于2025年12月7日被部队作除名处理,同时被处以5.062万元罚款。

通报称,张某某为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人,大学专科学历,2025年下半年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评估和役前教育合格后,于2025年9月1日由惠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入伍后,张某某服役态度消极,难以适应部队教育训练与日常管理。他多次以身体患病、思想压力大为由逃避训练,甚至伪装患有精神病,企图达到退兵目的。经市、区两级兵役机关调查核实,张某某承认装病事实。所在部队、区征兵办、基层武装部和其亲属多次讲明政策,反复教育引导后,张某某仍然无法端正服役态度,离队态度坚决,并表示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最终于2025年12月7日被部队按拒服兵役作除名处理。

为严肃法纪,警示教育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惠城区人民政府对张某某实施以下处罚并进行通报:一是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招录聘用;二是公安部门在其户籍信息及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两年内不予办理出国(境)手续;三是教育部门两年内不为其办理升学、复学手续;四是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按惠城区2025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2倍处以罚款50620元;五是在惠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本地主流媒体公开通报其行为与惩戒结果,作为全民国防教育反面典型。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