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自9月2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830元、80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395元、385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 2026年9月24日 24时起,山东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 每吨分别上调395元和385元。 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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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9960元和8890元。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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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济南时报
编辑:彭婷
一审:张珊
二审:王宗敏
三审:孙向阳
终审:解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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