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9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介绍,今年7—8月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山东、河北、内蒙古、陕西、新疆、安徽等6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共发现部门问题191条、企业隐患748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3条,逐省(区)送达了《关于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同时抄送相关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各地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此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是履职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一体压实地方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矿山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朱林说。

一是进一步夯实了矿山安全治理基础。坚持以事故教训为鉴,聚焦“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紧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纠治责任层层衰减、制度虚化、执行弱化等突出问题,夯实矿山安全治理基础。

二是进一步消除了安全监管盲区漏洞。坚持以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聚焦制约矿山安全的根本性问题、结构性短板、系统性风险,紧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采掘接续规范调整等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明查部门履职、暗访企业落实,深挖监管短板、清除监管盲区。

三是进一步压实了“三管三必须”责任。坚持以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为抓手,贯通资源规划、矿权设置、安全准入、项目建设、生产管控、执法惩戒、关闭退出各环节,着力破解跨部门履职断链、协作不畅、监管空转等难题,压实矿山安全“三管三必须”责任。

朱林表示,下一步,将系统总结2025年以来两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逐步实现对重点省份全覆盖,推动矿山安全高水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