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集中发布一批任职资格批复,核准付立伟、宋凯、贾硕、何英杰、于阔、张欢、李海军 7 人分赴河北元氏、井陉、晋州、平山 4 家农村商业银行出任副行长。
其中,付立伟获批出任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冀金复〔2026〕263 号);宋凯、贾硕、何英杰 3 人获批出任河北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冀金复〔2026〕262 号、266 号、267 号);于阔、张欢获批出任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冀金复〔2026〕269 号,张欢批复文号为冀金复〔2026〕268 号);李海军获批出任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冀金复〔2026〕270 号)。相关批复均由河北金融监管局于 9 月 22 日作出。
批复对各农商行同时提出明确要求:相关银行应要求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同时应督促相关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值得注意的是,批复对到任时限作出硬性约束,若相关人员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批复文件将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相关农商行及获任人员需按时完成到任程序并履行报告义务,确保任职资格落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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