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明确将车辆改装轰鸣、“飙车炸街”等

交通噪声扰民行为纳入规范处罚范围

补齐了以往噪声扰民

“劝得住、罚不了”的执法短板

为公安交管执法

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

9月23日

乐昌公安依托新规

查处全市首例非法改装排气管噪声扰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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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乐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

发现乐梅公路上一辆摩托车

行驶轰鸣声异常刺耳

涉嫌非法改装“炸街”

民警立即通过研判锁定车辆停放位置

最终成功查获驾驶人朱某某及涉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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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朱某某擅自改动摩托车排气管、损坏原厂消声装置,车辆行驶、加速时产生巨大噪音,严重扰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交警部门对其擅自改装机动车、行驶轰鸣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罚款2000元,同时责令其拆除违规改装部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厂合规状态,彻底消除安全及噪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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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乐昌公安交警始终保持对“飙车炸街”零容忍打击和严厉处罚,共行政、刑事拘留多名“飙车炸街”驾驶人。

下一步,警方将持续开展全域专项整治,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车辆非法改装、轰鸣炸街、超速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扰民乱象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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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车、路面“炸街”

不仅制造噪音扰民、扰乱公共秩序

更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非法改装

竞速飙车等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文明守法出行

来源:平安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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