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性侵一案迎来关键进展,原本被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案件,如今侦查终结,正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文书明确写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与此同时,纪检部门已经对当初经办民警不予立案的问题立案调查,这是对受害家庭的交代,也是对公众质疑的回应。
这件事的始末让人心里沉甸甸。今年4月,年仅13岁的女孩遭到男子韩某某侵害,事后嫌疑人还威胁恐吓女孩,逼迫她撤案。家属报案之后,办案部门却给出不予立案的处理结果,甚至还劝说家属接受赔偿调解,用钱了结这件事 。受害女孩的哥哥无奈之下,拨打12388纪检举报电话,反映办案人员的问题。在舆论关注与复核之后,案件才重新走上正常司法轨道。
法律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无论是否所谓“自愿”,都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没有性同意的能力,这类案件本就应当优先保护受害者,接到报案就要迅速核查、及时立案。可本案中,明明后续侦查能够确认犯罪事实,最初却直接不予立案,这中间的漏洞,值得深究。
纪检部门启动调查,就是要把当初不予立案背后的真相查明白。调查要区分两种情形:如果是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工作马虎,属于一时失察,那就应当按照失职渎职严肃处理,该处分处分,该追责追责。但如果查实办案人员是明知有罪,却故意不立案,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分子,那就不能简单当作工作失误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要考量是否构成共犯,绝不能轻描淡写放过。
司法的底线,在于不让有罪的人逃脱制裁,不让受害的人求助无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本就是社会的伤痛,受害者鼓起勇气报案,期盼的是法律撑腰。如果本该立案的案子被挡在门外,受害者就会求助无门,犯罪分子就会逍遥法外,也会寒了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
此次调查不能止步于简单的内部处理,调查过程和结果应当尽可能公开透明,让公众看到完整的来龙去脉。既要严惩侵害少女的犯罪嫌疑人,也要查清办案环节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只有这样的严厉震慑,才能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守住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防线,让每一个受害的孩子,都能得到应有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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