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一个问题:如果你被人追着跑进自家公寓楼,对方翻过门禁跟了进来,你报警,警察一个多小时后才到,第二天找到人、铐上、又放了——你会怎么想?

这不是假设。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大三学生Eden Winograd就经历了这么一遭,而警方给出的理由,指向一条很多人没听说过的加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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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据Daily Mail报道,9月15日,Winograd在校外公寓附近遛狗时,一名男子朝她走近,做出奇怪的手势,随后朝她冲了过来。

监控视频拍下了后面的画面:她跑过所住大楼那道上了锁的安全门,反手把门拉上。几秒钟后,那名男子翻过门,跟了进去。

“我不想一出公寓门就被追。”她后来对NBC Bay Area这样说。

当晚她报了警。警方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响应,没能找到那名男子。据Berkeley Scanner报道,他那一夜睡在了大楼的车库里。

第二天傍晚,Winograd又看见了他——睡在附近一条人行道上。她再次报警。

铐上,两分钟,又解开

这一次警方到场,确认了这名男子的身份:50岁的Kenneth Kenji Stine,无固定住所。警方短暂拘留了他,然后放他走了。

“谈话大概进行了两分钟,他们把手铐取了下来,回来跟我说,我们做不了什么。”Winograd说,“你们非要等到事情太晚了才动手。这种事发生得太频繁,发生在太多人身上。”

需要说明的是,在所有关于此事的报道中,Stine本人都没有被引述过,也没有报道显示他就这些指控作出过回应。

警方为什么放人:两个不同的“卡点”

伯克利警方给出的解释是:这起涉嫌非法闯入属于轻罪,发生在头一天晚上,不在任何警员在场的情况下发生。因此他们没有当场逮捕,而是把案子转给了阿拉米达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这里涉及加州刑法典第836条:一般情况下,警员要无令逮捕某人,需要亲眼目睹轻罪发生,或者案件落入特定例外情形,比如家暴、违反保护令等。普通的非法闯入不在这些例外之内。

但报道同时指出,调查人员还有一个独立的说法:他们能确认Stine确实朝Winograd的方向跑了,但无法确凿地认定他就是在专门追她。这是一个证据层面的缺口,和“警员是否在场”这个法律问题并不是一回事。

换句话说,放人这件事上,其实叠着两道门槛:一道是程序上的,一道是证据上的。

那她自己能不能抓人

加州法律还留了另一条路。根据加州刑法典第837条,普通公民可以对在自己眼前发生的轻罪实施逮捕。这意味着,事发当下,Winograd本人是有这个选项的——但警方在事后就没有了。

这条规定听起来有点反直觉:法律把“当场”这个权力给了当事人,却没给事后赶到的警察。对当事人来说,这等于要在最惊慌的那一刻,自己判断能不能动手控制对方。

这个人的记录里有什么

公开记录显示,Stine此前有过多次涉案记录:

  • 6月,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园内因涉嫌违反限制令被捕;
  • 9月19日,门洛帕克一家咖啡店发生火灾后,圣马特奥县对其提起一项重罪纵火指控;
  • 此前在康特拉科斯塔县有重罪纵火定罪记录。

另外,Stine过去曾在公开平台上发帖,描述自己听到声音,并将其归因于一个他所说的秘密政府项目。报道中没有关于他精神状态的诊断或官方评估。

他现在的状态

9月22日,Stine因一项无关的重罪逮捕令被收押——该逮捕令来自康特拉科斯塔县,涉及涉嫌违反释放后监管。他目前仅因这张逮捕令被羁押,不得保释。

就Winograd这起事件而言,他尚未被起诉。阿拉米达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仍在审查此案。

她想要的是什么

Winograd的诉求很直接:“我们应该有更严格的法律,让这种事不会在法律上就这么被允许发生。”

把整件事按时间线捋一遍,会看得更清楚:

  1. 9月15日晚,她遛狗时被一名男子接近、冲来,跑进公寓楼,对方翻门跟进;她报警,警方一个多小时后到场,未找到人;该男子当晚睡在大楼车库。
  2. 9月16日傍晚,她发现他睡在附近人行道,再次报警;警方确认身份后短暂拘留,随后释放,理由是轻罪非警员亲见,案件转交检方。
  3. 9月19日,门洛帕克一家咖啡店发生火灾,圣马特奥县随后对其提起重罪纵火指控。
  4. 9月22日,他因康特拉科斯塔县的重罪逮捕令被收押,不得保释。

整件事里最让人卡住的,可能不是某一个人的处置,而是那条“警员必须亲眼看见”的规则,和当事人当时必须独自面对的那几秒钟之间,隔着的那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