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网友关注到了这件事儿,还有的兄弟说,我们的大队长也因为重大隐患的事儿要受处分了。

应急部官微在9月18日发了篇消息,说“对考核巡查组移交的27项重大事故隐患,北京市已完成26项现场整改,剩余1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已对94名公职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

大概的意思就是,对重大隐患的发现、整改、处置中,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将移交纪委督办,给予问责。

当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也会开展行政处罚,督促整改,并处罚有关的责任人。对有些特别严重的重大隐患,还要行刑衔接,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事儿并不是北京一家在这么干,这是全国性的。就在昨天(9月23日),中国消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也发了消息,广西“对于考核巡查组移交的35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清零、闭环销号,已对102名公职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480项一般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追责问责方面,针对35项重大事故隐患,拟追责问责公职人员102人,其中厅级2人、处级8人、科级及以下92人。”

2026年9月21日,应急管理部通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最新进展。

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移交的30项重大事故隐患,自治区对照五类突出问题,细化形成130项整改举措;

依法立案查处企业39家,责令10家停产整顿,对涉案企业及47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138.059万元。

与此同时,依规依纪对46名履职不力的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及以下42人。

30项隐患,130项举措,39家立案,46人问责。

这个模式就是中央安全考核巡查组到各省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直接反馈给省级党委、政府,省级党委、政府直接督办,所有问题要整改销号,负有责任的人员要问责追责。

2026年起,国家每年组织 24 个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全国考核巡查,驻点从7天延长到15天,不听汇报先随机检查,发现问题以交办单形式给党委政府反馈,对央企,反馈给国资委。

尤律师写文章概括了一下,巡查的四个聚焦是:责任是否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监管执法"放水"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身边的重大事故隐患(移交地方严肃追责问责);受理问题线索和媒体曝光。

工作方法被概括为五个"多":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多揪出"放水"的人。

所以这个事儿不只是消防会面对,是整个安全条线要面对,是所有监管部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都要面对,体现了中央对安全生产的极度重视,在措施上也是前所未有的严格。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很显然我们既面对极大压力,也面临一些机遇,一些重大的隐患有了整改的突破口,一些复杂的问题可以向上反映,以引起全国重视,从根子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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