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于泊升

近日,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接移交线索,反映槐荫区某驾校存在“异地建档、违规刷取学时”的违法情形。

随后,四大队联合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调取证据要点、学员学时要素,对涉事驾校开展专项检查,核查经营流程、学员建档及培训管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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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画面

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学员后发现,学员对“异地建档、刷学时”并不知情,且报名、缴费、培训均在该驾校完成,但执法人员查阅驾校教学日志,并未发现学员在该驾校的学时记录。

为固定学员学时详细信息,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工作人员现场调取山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查实相关学员实际在济南市参与线下学车培训,但线上学籍档案却登记在滨州、德州等地驾校,学员本人从未前往上述异地驾校。随后,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联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开展信息核验,确认涉事学员均在济南办理报名约考业务。

经查,济南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公司,作为实际提供驾培服务的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在本校教练车辆上完成学时打卡,为逃避属地行业监管,采取不正当手段,委托异地驾校为学员建立学籍档案、刷取培训学时,该行为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依法约谈涉事驾校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对该驾校作出罚款 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驾校退还涉事学员学费,并持续督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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