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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肖某18岁。母亲作为投保人,为他签下了一份泰康人寿的“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每年缴费2000元,缴费20年,保障终身,附加终身重疾险保额86320元,保险责任涵盖恶性肿瘤。

此后十五年,肖某的父母每年按期、足额缴费,从未间断。2026年8月,肖某被四川省人民医院诊断为“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主要诊断为降结肠恶性肿瘤。他提交了全套理赔材料,等来的却是一纸《理赔决定通知书》:拒赔。理由是“本次出险关联家族性息肉病,属于遗传性疾病”。

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工作人员被问及结肠癌是否属于“遗传性疾病”时,表示“应该由医生说了算”,随后又称“以法院判决为准”。保险公司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却敢据此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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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的代理律师一针见血:泰康人寿把癌症列入“遗传性疾病”缺乏依据,公司仅根据肖某父亲15年前也检测出癌症,就推断其患的降结肠恶性肿瘤属于遗传性疾病,既没有做基因检测,保险条款中也没有明确对“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免责的明示。

这不是泰康第一次这么干。浙江台州冯先生投保三年后息肉癌变,保险公司以“遗传性”拒赔,法院判决:家族性息肉病并非都由遗传引起,保险公司仅凭推断拒赔不予支持。徐州中院二审更是明确:免责条款未明确“遗传性疾病导致的其他疾病”是否免责,存在两种解释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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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2026年3月的判决更具标杆意义:保险公司询问的是“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肿瘤家族史”不等于“遗传性疾病”,无论从医学专业还是普通消费者认知,均不能将两者等同。

泰康人寿2026年上半年保险业务收入1445亿,净利润158亿。赚了158亿,却为了8万6的理赔款,跟一个癌症病人对簿公堂。

买保险的时候,代理人拍着胸脯说“确诊即赔”;理赔的时候,合同里藏着掖着的免责条款全翻出来了。这不是个别公司的毛病,这是整个行业的通病——销售端无限放大保障,理赔端无限收缩责任。北京金融法院的数据显示,近70%的人身保险案件都涉及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争议,互联网保险的提示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更是重灾区。

肖某最终在9月24日收到了理赔款,金额与起诉主张一致。钱到了,但十五年的信任没了。保险公司靠拒赔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透支的都是整个行业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