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他能成为外国人的偶像,根本原因就是他对中国文化的高度自信。

剧中辜鸿铭是个大清遗老的形象,长辫子、瓜皮帽、长马褂,每次出场身边总跟着两个仆人,随身带着烟枪和茶水。

说话说到一半,总会停下来抽几口,漱漱口,摆足了谱儿。

作为“守旧派”的代表人物,辜鸿铭嘲笑胡适的发音是英国下等人的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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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这里,辜鸿铭给观众的印象就是一个个妥妥老顽固,新文化运动的绊脚石。

尤其是他那根油光水滑的大辫子,在北大校园里显得格格不入。

在礼堂演讲时,学生哄笑他的辫子,他也不生气,反而慢悠悠的说:我的辫子是有形的,顶在头上;你们的辫子是无形的,藏在心里。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辜鸿铭才是当时中国最西化的人之一。

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父亲华人,母亲是葡萄牙人,从小接受西式精英教育,精通九国语言,手握13个博士学位。

他熟读西方文学、哲学,对欧洲社会的弊端看得十分透彻。

学成之后辜鸿铭顺利在英国找到一份铁饭碗,本以为人生就这样定型了。

直到1880年,23岁的辜鸿铭遇到了晚清洋务大员马建忠。

两人一番谈话后,辜鸿铭的思想发生了巨大转折。

他决定放弃西式仕途,研究中国文化。

从那之后辜鸿铭开始蓄辫子、穿长袍。

因为他太了解西方了,在那些洋人眼里,中国人的标志形象就是辫子、小脚、长袍马褂,你越西化,他们越看不起你。

但要是你顶着一条大辫子,却能用正宗的伦敦腔讲莎士比亚、歌德,这种反差带来的震撼,是任何西装革履都给不了的。

因此辜鸿铭的辫子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中国人看的,而是给外国人看的。

他把《论语》《中庸》翻译成英语,把儒家经典推广到世界各地。

他的著作《中国人的精神》更是轰动欧洲。

辜鸿铭认为美国人纯朴、博大,但不深沉;

英国人纯朴、深沉,但不够博大;

德国人博大、深沉,但没有纯朴。

只有中国人,同时具备这三种美德。

中国人的温良不是懦弱温顺,而是一种源于同情心、源于人类智慧的力量。

这是这种对自己国家文化的高度自信,让他成了洋人的偶像。

那时候西方文化圈流行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

当时辜鸿铭在东交民巷的演讲门票一票难求,听顶流梅兰芳的京戏只要一元二角,但听辜鸿铭的演讲却要两元。

即便这样,外国人依然争先恐后地抢着买。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有人选择改良,有人选择出走,辜鸿铭却选择了最不合时宜的坚守。

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世界:中国人,值得被尊重。

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不能不承认,这个人是真的爱中国,也是真的懂中国。

就像他说的:我辜鸿铭拳拳的爱国之心,东西南北,只有你蔡公知我。我们中华的学校是教人明辨是非,激发向美向善的情感、遵守道德的地方。这是我的道场,我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