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中秋假期,广东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某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小车驾驶人叶某酒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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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9月25日7时45分许,驾驶人叶某驾驶鄂A号牌小车,搭载一乘客在某路段行驶时,与一男子驾驶的搭载着其妻子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其妻子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对小车驾驶人叶某及乘客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叶某酒精含量为51mg/100ml、乘客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驾驶人叶某酒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所致。目前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期,广东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多个酒醉驾案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东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的 “零容忍”,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双节”同庆、亲友相聚,本是阖家欢乐的时候,但勿乐极生悲,请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南都N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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