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董事会投票,4比1通过一项任命,败的那一票却跳出来说"这票不作数,因为票数不该这么算"。
听起来像抬杠,但说话的一方握着这家公司66%的股份——这是印度最著名的家族企业塔塔集团正在发生的事。9月17日,塔塔控股公司塔塔之子以4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现任董事长钱德拉塞卡兰再干五年的决议。唯一投反对票的,是持股66%的大股东塔塔信托基金主席诺埃尔·塔塔。
这已经不是"内部有分歧"这么简单了。这是大股东公开宣布董事会决议无效,双方各自请了顶级律师,准备上法庭。
很多人不知道,街上的塔塔汽车、写代码的塔塔咨询TCS、开着的捷豹路虎、住过的泰姬酒店,背后是同一个姓,但都不是同一家公司。
塔塔集团是"公司套公司"的结构:顶端的塔塔之子是纯控股公司,下面30多家运营公司各自独立运营、各自上市。截至今年3月底,旗下26家上市公司合计市值2770亿美元,每年营收约1850亿美元。
关键在于,这个金字塔的塔尖——塔塔之子自己,却是一家不上市的私人公司。它不被公开市场盯着,不用每季度向散户交代,也没有外部股东逼它出利润。
而塔塔之子的66%股权,归一群慈善信托所有。这套设计的初衷很朴素:做生意赚的钱,股息流向上面的信托,信托再投回医院、大学、研究机构。上世纪由创始人后人把股权捐进信托,就是为了让"没有任何个人能拥有这个集团"。
简单说,塔塔的模式是:商业养慈善,慈善养社会。
第一场是董事长该谁当。8月12日,钱德拉塞卡兰自己写信给董事会,说2027年2月任期结束后不再连任。大股东当天就接受了,并要求按章程成立接班委员会选新人。结果一个月后,董事会劝他"为了集团大局"再想想,他同意了,9月17日投票续了五年。
信托的怒点在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长任命必须获得"信托提名董事多数赞成"。董事会六席里信托提名了两人,一票同意、一票反对,在信托看来条件就没满足,4比1的多数票不算数。更微妙的是,信托一方拿出了印度前首席大法官钱德拉楚德的法律意见背书——还被董事会无视了。
第二场是到底上不上市。印度央行把塔塔之子划进了"上层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矩得上市。塔塔不想上,办法是想尽:还债、注销金融公司牌照、想办法退出这个分类。今年9月11日,央行把注销申请驳回了,上市从"可选项"变成"必须做"。于是董事会顺势决议启动上市,信托主席当场反对。
信托的理由很实际:上市之后要对外部股东负责,季度业绩压力一来,"商业养慈善"这套长期主义就玩不转了;集团每年还要掏出上千亿卢比养印度航空、半导体厂这类长期亏损或烧钱的业务,上市会削弱这种内部救助的能力。
第三场最现实:谁急着要钱。第二大股东沙普尔吉·帕隆吉集团握着18.4%的股份,背着沉重债务,几天内就有几百亿卢比债务到期,于是提出分两批、18个月内出售价值26.1亿美元的股份套现。有意思的是,这家股东的掌门人是诺埃尔·塔塔的妹夫,却站在上市一边——跟自己的大舅哥唱反调。
信托一方打的是情怀牌:塔塔是"以商业方式做的国家服务",上市会毁掉这个原则。
反对的声音打的是规则牌。发展经济学家梅赫罗特拉说得直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塔塔不能例外。"他更把话挑明——过去十年印度顶级财团横向扩张、跨行业垄断的趋势史无前例,普通人的关切恰恰是管住这种不受约束的膨胀。
说白了,一方说"我要保持特殊",一方说"特殊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场官司最尴尬的地方在于,信托引以为凭的那条"提名董事特别投票权",正是当年塔塔一方自己在法院里争来的。
2016年,塔塔之子突然罢免了外来董事长塞勒斯·米斯特里,打了多年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当年塔塔一方的核心论点就是:信托提名董事的肯定性投票权合法、有效,是大股东应得的制度保护。2021年最高法院认可了这一条。
如今同样一条条款,轮到信托拿来对抗董事会——而当年为塔塔打赢这场官司的律师哈里什·萨尔韦,这次站在了董事会那边;当年和他在同一战壕的反对派律师辛格维,这次替信托出马。
十年一轮,律师还是那两个,坐的位子对换了。
按印度法律,持有约66%的大股东有权向孟买高等法院申请推翻董事会决议,也可以等到12月股东大会上再争一次接班人选。钱德拉塞卡兰的五年任期,目前只是一场未完的拉锯中的一个节点。
塔塔会不会真的变成印度史上最大规模的IPO(潜在估值超1200亿美元),眼下没人能给答案。但有一点已经清楚了:这场百年豪门的内斗,争的从来不只是"董事长姓谁",而是这家公司还能不能继续按自己的规则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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