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520元发朋友圈官宣,接着是妈妈生病借钱,然后是见面要车费,再往后直接谈到了结婚彩礼。一段3个多月的恋爱里,女方多次和男方要钱后失联,最终男方选择了报警。近日,惠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婚恋类诈骗案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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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2024年6月25日开始,乐某(女方)与某甲(男方)在某平台互加好友,刚加上没多久,乐某就假装要跟男方谈恋爱、结婚。
女方隔三差五找各种理由要钱:先是官宣恋爱要520元;接着妈妈生病了借钱治病;然后是见面路费;彩礼也提上了日程。每一笔单独看都不算大,每一笔都像感情里的正常开销。直到2024年10月13日,累计57207.7元,全被乐某用于日常挥霍和高额消费。
到了2024年10月,男方察觉不对劲,开始催她见面和还钱。女方拖到10月22日,才在东莞一个出租屋楼下跟男方见了一面。
她随手写了张借条用以应付男方。见面之后,乐某搬离了那间出租屋,换了平台账号,和男方彻底断了联系,男方一直联系不上乐某后选择报案。
警方经侦查后,于2026年3月1日将女方抓获并刑事拘留。归案后,她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定,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她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退赔57207.7元。
回头再看这个案子,其实属于典型的以恋爱结婚为理由骗钱。公诉机关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实网上认识、最后走进婚姻的也大有人在。只是当对方反复提钱,尤其是彩礼、家人生病这种不好核实又不好拒绝的理由时,多留个心眼,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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