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

工地的日子像被晒干的水泥,灰扑扑的,每一粒尘埃都带着重量。

我叫陈建国,四十二岁那年,老婆跟人跑了,留下一个读初中的儿子。我没啥本事,只会砌墙抹灰,跟着老乡来了省城的建筑工地。夏天热得汗流浃背,冬天冷得手脚开裂,但一天能挣三百块,比在家种地强。

工地上的女人不多,除了做饭的王婶,就是几个做小工的。刘桂芳就是其中之一,比我大三岁,甘肃人,离异,带个闺女。

第一次见她是在食堂门口。她端着一盆热水往外走,我正低头看手机,撞了个满怀。水泼了她一身,我赶紧道歉,她摆摆手说没事,转身回去重新打水。我看见她后腰露出一截旧棉袄的边角,洗得发白,补丁摞补丁。

后来才知道,她在工地搬砖、筛沙、推水泥车,男人干的活她一样不落。王婶跟我说,桂芳命苦,前夫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她,离婚后一个人拉扯女儿,女儿在老家读高中,学费全靠她在这卖力气。

我开始留意她。她吃饭总是最后一个去,因为要等大家吃完才能收拾。菜凉了,馒头硬了,她就着开水往下咽。有一次我多打了两个包子,假装吃不完递给她,她愣了一下,接过去说了声谢谢,眼圈却红了。

工棚里都是大通铺,男女分住。她的铺位在最里面,用一块布帘子隔开,帘子上印着褪色的牡丹花。晚上收工后,男人们喝酒打牌吹牛,她就在帘子里看书——那是她女儿用过的课本,她说想学点东西,不能一辈子卖力气。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她的。可能是她弯腰搬砖时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的样子,可能是她蹲在地上吃饭时把好菜夹给别人的动作,也可能是深夜听见她在帘子里轻轻叹气的声音。

那年初冬,下了场大雨,工地停工。工友们三三两两出去喝酒,我感冒了,窝在被子里不想动。迷迷糊糊间,一只粗糙的手贴上我的额头,凉丝丝的。

“发烧了。”是桂芳的声音。

她翻出一包退烧药,又去打了一壶热水,坐在床边看着我吃药。灯光昏黄,照在她脸上,皱纹很深,但眼睛很亮。

“你一个人在外头,也没个人照顾。”她说。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哭。

病好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了。说不清是谁先靠近的,就像两块磁铁,自然而然就吸在了一起。她会偷偷给我留饭,我会帮她推几车砖。晚上收工早,我们就坐在工地的水泥管上说话,说各自的家,说孩子,说以后的日子。

她说她想攒钱供女儿上大学,不想让女儿再走她的路。我说我想让儿子考个好高中,别像我一样没出息。我们说着说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沉默了。风从旷野吹过来,裹着黄土的味道,远处城市的霓虹明明灭灭,近处只有工地上未完工的楼体,黑洞洞的窗口像无数只眼睛。

那个冬天特别冷,工棚里的炉子总是不够暖。有天半夜我被冻醒,听见隔壁铺位的桂芳也在翻身。我鬼使神差地爬起来,走到她的帘子外面,轻声问:“冷吗?”

帘子掀开一条缝,她露出半张脸,头发乱蓬蓬的,眼神里有犹豫,有期待,还有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钻了进去。

那一夜,我们都哭了。不是因为快乐,而是因为太久太久没有被人抱过了。我们都是被生活碾压过的人,身上的伤疤层层叠叠,连自己都不敢碰。可在那条薄薄的被子里,两个疲惫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刺猬,小心翼翼,怕扎到对方,又舍不得松开。

从那以后,我们就搭伙过日子了。没有领证,没有仪式,甚至没有一句正式的承诺。只是她把我的衣服和她的放在一起洗,我把她的碗筷和我的摆在一起。工友们心照不宣,偶尔开几句玩笑,但更多的是羡慕——“老陈有福气啊,桂芳是个好女人。”

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的时光。每天收工回来,她都会打好热水让我泡脚。她蹲在地上给我搓脚的时候,我看着她头顶的白发,心里酸酸的。我说桂芳你别这样,我自己来。她头也不抬地说,你脚上全是血泡,不泡开了明天没法走路。

她的手很粗,全是老茧和裂口,但按在脚上却很温柔。我闭上眼睛,感受着那股温热从脚底蔓延到全身,心想这辈子就这样吧,虽然穷,但有个人知冷知热,够了。

第二年春天,她女儿高考。她请了三天假回老家,回来的时候满脸笑容,说闺女考上了省城的师范大学。那天晚上她破天荒地买了一瓶白酒,我们俩坐在水泥管上对酌。她喝多了,靠在我肩膀上哭,说建国,我总算熬出头了。

我也替她高兴,但又隐隐有些不安。她女儿考上大学了,她还会留在工地吗?

果然,那年秋天,她说要去省城陪读,顺便找个轻松点的活干。我送她去车站,她穿着我给她买的那件红毛衣,在人群里格外显眼。上车前她回头看我,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火车开走了,我站在站台上,手里的烟燃到了尽头,烫了一下才回过神。

之后的联系越来越少。刚开始还打电话,后来变成短信,再后来就只有过年时的群发祝福。我知道她在省城一家超市做收银员,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屋里,日子过得紧巴巴但总算体面。我在工地继续卖力气,儿子考上了技校,毕业后进了工厂,也算有了着落。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

这五年里,我不是没想过找别人。老乡介绍过几个,但见一面就没下文了。人家问我干啥的,我说工地干活。问我有房没,我说农村有。问我有存款没,我说有一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有时候半夜醒来,摸着身边空荡荡的床铺,会想起桂芳。想起她蹲在地上给我洗脚的样子,想起她靠在肩膀上哭的样子,想起那条印着牡丹花的布帘子。那些记忆像旧照片一样泛黄了,但每次翻开,还是能闻到当年的味道。

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她了。

直到那天下午,我正在工地上砌墙,手机震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我接起来,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建国,是你吗?”

我的手一抖,砖头差点掉下来。

“桂芳?”我的声音有点发抖。

“嗯。”她顿了顿,“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咋能不记得。”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的,比打桩机还响。

她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建国,我闺女要结婚了,下个月十六号。你能来吗?”

我愣住了。脑子里一瞬间闪过很多念头:她为什么叫我?她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她老公呢?不对,她没有老公。那她现在是一个人吗?

“你……你在听吗?”她的声音有点紧张。

“在听在听。”我赶紧说,“结婚是好事啊,恭喜你闺女。”

“谢谢。”她笑了一声,但听起来不太自然,“那个……你要是方便的话,就来坐坐吧。闺女也想见见你。”

闺女想见我?我有点意外。当年搭伙的时候,她闺女在老家读书,我们只在电话里说过几句话。小姑娘叫我陈叔叔,声音怯生生的。

“行,我一定去。”我说。

挂了电话,我站在脚手架上看天。秋天的天空很高很蓝,云彩一丝一丝的,像是谁用手撕开的棉花。我忽然想起来,当年送她走的时候也是秋天,那件红毛衣在人群里晃啊晃的,最后消失在人海中。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心神不宁。去参加婚礼总不能空手,我给桂芳打了个电话,问她闺女喜欢什么。她说不用带东西,人来就行。我说那不行,好歹是长辈。她想了想说,那就买个金项链吧,闺女一直想要一条。

我去了商场,在金店柜台前站了半天。柜姐热情地介绍各种款式,我听得云里雾里,最后挑了一条细细的链子,坠子是一颗小小的爱心。两千八,我刷了卡,心里有点疼,但想到桂芳当年给我洗脚的样子,又不疼了。

婚礼前一天,我特意去理了发,刮了胡子,换上新买的夹克衫。镜子里的男人五十出头,鬓角白了,眼角皱了,但精神还行。我对着镜子笑了笑,露出一口抽烟抽黄的牙,赶紧闭上嘴。

坐了两个小时大巴到了省城,按照桂芳给的地址找到了酒店。是一家三星级的酒店,门口挂着红色的横幅,写着“恭贺新婚”四个大字。我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

大厅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三五成群地聊着天。我四处张望,没看见桂芳,倒是一个穿婚纱的女孩朝我走过来。

“陈叔叔?”女孩笑着看我,眉眼间有桂芳的影子。

“你是……小雅?”我有点不确定。

“是我,陈叔叔,好久不见。”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我赶紧握住。她的手软软的,不像她妈妈那样粗糙。

“新娘子真漂亮。”我说的是真心话。小雅长得随桂芳,瓜子脸,大眼睛,化了妆更显得精致。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

“谢谢陈叔叔。”她笑得眼睛弯弯的,“我妈在里面化妆,我带您过去。”

我跟在她后面穿过人群,一路上有人回头看我们,大概是在猜测我是谁。我心里有点忐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桂芳。

化妆间的门虚掩着,小雅推开门喊了一声:“妈,你看谁来了。”

我站在门口,看见桂芳坐在镜子前面,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旗袍,头发盘起来,正在涂口红。她从镜子里看见我,手停住了,口红歪了一点,她也没擦。

“建国。”她转过身,声音轻轻的。

我看着她,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五年不见,她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深了,头发也白了不少,但那双眼睛还是亮的,亮得像当年在工棚里给我喂药的那个夜晚。

“桂芳。”我挤出两个字,鼻子一酸。

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笑着说:“瘦了,也黑了。”

“你也老了。”我说完就后悔了,哪有这么说话的。

但她没在意,伸手拍了拍我肩膀上的灰尘,动作自然得像我们昨天才见过面。那只手还是那么粗糙,碰到我脖子的时候,痒痒的,暖暖的。

“路上累了吧?先坐下歇会儿。”她拉了一把椅子过来,又转头对小雅说,“你去招呼客人,我跟你陈叔叔说几句话。”

小雅应了一声,临走前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带上了门。

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气氛突然有点尴尬。我坐在椅子上,她站在窗边,窗外是酒店的停车场,阳光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金黄。

“你还好吗?”我们同时开口,又同时笑了。

“你先说。”我说。

她垂下眼睛,手指绞着旗袍的下摆。“挺好的,超市的工作不干了,现在帮闺女看店,她开了个服装店,生意还不错。”

“那就好。”我点点头,“你女婿是干什么的?”

“做设计的,在一家公司上班,老实本分,对小雅也好。”她说到这里,嘴角浮起笑意,“我就这一个闺女,看到她有个好归宿,我这辈子也就放心了。”

“是啊,孩子好了,咱们就知足了。”我说。

沉默了一会儿,她忽然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建国,这些年……你有没有想过我?”

我愣住了,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地问。心跳又开始加速,手心冒出汗来。

“想。”我说,声音有点哑,“有时候半夜醒了,觉得你还在旁边。”

她的眼眶一下子红了,赶紧转过头去看窗外。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我也是。”

那天晚上,婚礼结束后,宾客们都散了,我一个人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抽烟。秋天的夜风凉飕飕的,吹得我缩了缩脖子。身后传来高跟鞋的声音,我没有回头,一股熟悉的洗衣粉味道飘过来——是桂芳以前常用的那种牌子。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她在我旁边坐下来,递给我一瓶矿泉水。

“透透气。”我接过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她没说话,和我并排坐着,看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两条汇合的河流。

“桂芳。”我叫她的名字。

“嗯?”

“你叫我来,不只是为了参加婚礼吧?”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然后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建国,我想跟你说件事。”

“你说。”

“小雅的爸爸,也就是我前夫,去年死了。肝癌。”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他死之前托人带话,说对不起我,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和小雅。”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继续喝水。

“我恨了他十几年,听到他死的消息,忽然就不恨了。”她苦笑了一下,“人这一辈子,太短了,恨来恨去的,到头来什么都没剩下。”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建国,这些年我一直没找人。不是没人介绍,是我放不下。”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放不下什么?”我问,明知故问。

“放不下你。”她说,声音有点颤抖,“放不下你给我买的那件红毛衣,放不下你给我泡脚,放不下你在工棚里抱着我的样子。我知道咱们当初就是搭伙过日子,没有名分,也没有承诺,但那两年是我这辈子最踏实的时候。”

我手里的矿泉水瓶被我捏得变了形,水洒出来,滴在裤子上,但我顾不上擦。

“我也放不下你。”我说,声音哽咽了,“我相了好几次亲,都不成。人家嫌我是个干工地的,嫌我没钱没房。可我心里清楚,不是她们嫌我,是我心里装着一个人,装不进去别人了。”

桂芳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一滴一滴落在她暗红色的旗袍上,洇开成深色的圆点。

“那你……”她擦了擦眼泪,看着我,“你还愿意跟我搭伙吗?”

我看着她,月光照在她脸上,那些皱纹像岁月的河流,每一条都刻着辛苦和坚韧。这个女人,在工地上搬过砖,在风雨里扛过水泥,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可她从来没抱怨过。

我伸手握住她的手,粗糙的,温暖的,像五年前一样。

“我愿意。”

她扑进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我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闻到她头发里洗发水的香味,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远处城市的灯火明明灭灭,就像五年前我们在工地上看到的那样。只不过这一次,我们不再是在水泥管上遥望的两个人,而是真正抓住了彼此的手。

后来我才知道,桂芳叫我来参加婚礼,其实是小雅的主意。小雅说,妈,你为我已经活了半辈子了,下半辈子该为自己活了。你把陈叔叔叫来吧,如果他愿意,你们就在一起,如果不愿意,你就彻底放下。

“这孩子,比她妈聪明。”我笑着说。

桂芳锤了我一拳,力道不大,痒痒的。

婚礼后的第三天,我退了工地的宿舍,搬到了省城。桂芳租的房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阳台上养了几盆花,客厅里挂着一张十字绣,绣着“家和万事兴”五个字。

“这房子是租的,但日子是自己的。”桂芳说。

我点点头,把行李放下,环顾四周。这个小小的家,有她的味道,也有我的未来。

“桂芳,咱们去领证吧。”我说。

她正在厨房切菜,闻言停下手里的刀,回过头来看我。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一层金色的光。

“好。”

第二天,我们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红色的本本,上面贴着我们的合影。照片里的两个人笑得有点拘谨,但眼睛里有光。

从民政局出来,桂芳挽着我的胳膊,说:“建国,咱们去吃顿好的吧。”

“行,你想吃什么?”

“火锅。”

“走。”

那天我们吃了火锅,喝了啤酒,说了很多话。她说起小雅小时候的事情,说起在工地的日子,说起那些年受的委屈。我听着,心里酸酸的,但也暖暖的。

“桂芳,”我给她夹了一块毛肚,“以后有我呢。”

她看着我,笑了,眼角皱纹挤在一起,但我觉得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

“有你这句话,我这辈子值了。”

晚上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桂芳洗完澡出来,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坐在床边擦头发。

“想什么呢?”她问。

“想咱们以后的日子。”我说,“我想好了,不去工地了,找个离家近的活干,哪怕工资少点,至少天天能回家。”

她停下擦头发的动作,看着我,眼里有泪光闪动。“建国……”

“别哭。”我坐起来,把她揽进怀里,“以后不许哭了,咱们的日子要笑着过。”

她把脸埋在我的胸口,闷闷地“嗯”了一声。

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银色的线。远处有汽车驶过的声音,楼下有人在遛狗,生活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平凡而真实。

我搂着桂芳,心想,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不需要大富大贵,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每天晚上有个人等你回家,早上有个人叫你起床,就够了。

我们错过了五年,但好在余生还长。

第二天早上,桂芳比我起得早,做好了早饭。小米粥,咸菜,两个煮鸡蛋。我坐在桌前,看着她在厨房忙活的背影,心里满满的。

“快吃吧,吃完去看看店。”她把筷子递给我。

“什么店?”

“小雅的服装店对面有个空铺子,我打算盘下来,开个小面馆。”她在我对面坐下,眼睛里闪着光,“你会做臊子面,我给你打下手,咱们自己当老板。”

我愣住了,随即笑了出来。

“桂芳,你这是要把后半辈子都安排好啊。”

“那当然。”她挑起一筷子面条,吹了吹,“咱们的时间耽误不起,得抓紧。”

我看着碗里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心里涌起一阵暖流。这个女人,从来都是这样,不声不响地把一切都想好了。

“行,听你的。”我说。

她抬头看我,笑了。阳光照在她脸上,那些皱纹像花朵的脉络,舒展而美丽。

我端起碗,大口喝粥,心里想着:面馆叫什么名字好呢?就叫“桂芳面馆”吧,简单,实在,就像我们这个人,就像我们的爱情。

没有惊天动地,没有海誓山盟,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两个孤独的灵魂认出了彼此,然后决定再也不放手。

这就是我们的故事。普通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