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市镇关于同意尚市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六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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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尚市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研究审核,同意尚市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六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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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尚市店社区居民小组辖区范围示意图(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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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果尚市

总编: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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