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5日,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陪审团作出裁决:苹果侵犯Taction Technology两项触觉技术专利,赔偿金额超过57亿美元。没有看错,是5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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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一家做触觉耳机的小公司,被告是全球市值最高的科技巨头之一。更戏剧性的是,这个案子苹果曾经赢过:2023年,法院判决苹果不侵权,原告几乎出局。从“已经输了”到“57亿美元”,中间发生了什么?涉案专利到底保护什么?这笔钱苹果真的要付吗?本文依据法院文件和专利原文,把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陪审团认定两项专利侵权,但未认定故意侵权。这是一审陪审团裁决,不是生效判决,苹果已表示将上诉。2025年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纠正了一审的权利要求解释和专家证据排除,撤销了苹果手中的不侵权判决。专利保护的不是“让手机振动”这个功能,而是一种带磁流体阻尼、作平面运动的电磁换能器结构。

Taction是一家做触觉耳机的美国公司,产品卖点是让低音“可以被身体感受到”。其技术还授权给了外设厂商,法院文件提到过获许可的Corsair HS60 Haptic耳机。

故事的起点在2019年。法院记录显示,发明人Silmon James Biggs当年分析了苹果的Taptic Engine,随后开始准备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最初的分析针对的是另一项未在本案主张的专利;本案两项专利直到2020年才授权。

项目

内容

案件

Taction Technology, Inc. v. Apple Inc.,案号3:21-cv-00812-TWR-JLB

法院

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圣迭戈),主审法官Todd W. Robinson

原告

Taction Technology, Inc.,触觉耳机公司,代理律所Quinn Emanuel

被告

Apple Inc.,代理律所包括Fish & Richardson、Orrick等

涉案专利

US10659885B2、US10820117 B2

被诉产品

部分iPhone与Apple Watch型号中的触觉马达(Taptic Engine)

裁决结果

超过57亿美元;两项专利均被认定侵权;不构成蓄意侵权

程序状态

2026年9月25日陪审团裁决;尚待正式判决与审后动议,苹果表示将上诉

专利的说明书开篇讲了一个常识:200 Hz以下的声音,不只靠耳膜听,也靠皮肤感受。在舞池里胸口被鼓点震动,就是这种体验。要在耳机里还原它,必须给皮肤加上机械振动。

据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本案主张的是’885的权利要求1–20和’117的权利要求1–17,’885权利要求1具有代表性。其中文译文如下:

1.一种用于向用户皮肤施加运动的装置,包括:壳体;能够承载电流的多个线圈;与所述多个线圈呈操作性邻近布置的多个磁体;包括惯性质量和所述多个磁体的运动部分;包括多个柔性件的悬挂装置,其引导所述运动部分相对于所述壳体和所述多个导电线圈作平面运动;其中,所述运动部分的运动由至少与所述运动部分物理接触的磁流体进行阻尼;并且,其中响应于施加到所述多个导电线圈的电信号,所述磁流体降低40–200 Hz频率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机械共振。

这两项专利保护的是用特定结构让振动可控、平坦,另一个值得专利撰写人注意的细节是:说明书通篇讲耳机,但权利要求1的主题只是“向用户皮肤施加运动的装置”,并未限定耳机。正因如此,它才有机会被主张到手机和手表上。

美国专利法第284条规定,赔偿应足以弥补侵权造成的损害,且不得低于合理许可费,另加利息和费用。由此有两层含义:原告公司小,不代表赔偿一定少;被告体量大,也不代表整机价值都能算到专利头上。

在功能繁多的产品中,合理许可费分析必须做“价值分摊”:剥离非专利因素,找出专利技术带来的增量价值。可比许可不要求与被诉产品完全相同,但技术覆盖、许可范围、经济条件的差异必须得到可靠解释(参见2014年Ericsson v. D-Link案)。

2026年8月11日裁定:两边的专家都被砍了一刀。 法院排除了原告技术专家Oliver的部分技术价值分摊意见,连带排除了原告许可费专家Patrick F. Kennedy依赖这些意见得出的合理许可费结论。争议涉及苹果证人证言的范围,以及与获许可的Corsair HS60 Haptic耳机相关的测试基础。

对中国企业和专利从业者的启示

1. 出海硬件企业:FTO要“结构+材料+固件+测试”联动

手机、手表、TWS耳机、游戏手柄、VR设备,几乎都有触觉马达。本案说明,一个小部件也可能撬动数十亿美元的风险,而且马达即便来自供应商,被诉的往往是整机厂。

面向美国市场的产品,建议把拆机证据、磁路与悬挂结构资料、阻尼材料成分、固件闭环控制逻辑和动态测试数据关联起来分析。评审时至少区分三件事:是否满足结构特征、是否满足输出特性、材料本身是否产生了权利要求所要求的作用。不要用一条频响曲线替代全部判断。

采购环节也要跟上:核查供应商的授权链,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担保、赔偿责任、诉讼协助义务和设计变更通知。卖方的一纸承诺,替代不了自己的FTO。

2. 专利申请人与代理人:答复里的一句话,可能管十年

第一,审查答复要克制。 本案“高阻尼输出”的限定,源自母案答复中“申请人的发明针对的是具有高阻尼输出的换能器”这一句,而且被认定及于整个家族。答复时只做区别现有技术所必需的陈述,避免“本发明是……”“本发明包括……”式的整体概括,并建立家族共用的审查意见台账。中国法下同样有禁止反悔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授权或无效程序中通过修改或意见陈述放弃的技术方案,不能在侵权诉讼中再主张回来。

第二,背景技术的批评要客观。 一审认定专利权人已放弃“无阻尼LRA”,Taction未就此上诉;而说明书中“欠阻尼、Q值1.5至3”的表述,二审认为属于客观的物理描述,不构成放弃。写背景技术时,少用“无用”“严重缺陷”这类定性贬损,多用可验证的事实陈述,给日后的权利要求解释少留把柄。

第三,家族布局要有梯度。 同族’921专利把“Q值小于1.5”写进了权利要求,反而帮助’885和’117抵御了这一限缩解释。宽窄搭配的家族布局,能让不同层次的权利要求互相支撑。

第四,权利要求不要被实施例绑住。 说明书讲的是耳机,权利要求写的是装置,才有机会延伸到手机和手表。Taction在授权后持续提交延续申请,也让家族保持了继续布局的空间。

眼下可以确认的是:Taction赢得了一场重大的陪审团胜利。还不能确认的是:57亿美元会是最终数字。我们会持续关注本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