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号,一则关于“男子全款买房未入住,6年后一看懵了”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湖北黄石万某2015年全款买下一套经济适用房,打算留给孩子当婚房,一直没装修。2021年去查房,门打不开,从里面出来一个陌生人,毛坯变精装,人家已经住了四年。
更魔幻的是方某拿出来的购房合同,落款日期竟然是2013年,比万某签合同还早两年。一份倒签的合同,一个不存在的“优先购买权”,就这么把别人的婚房占了。
法院查明,方某根本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和开发商串通倒签合同日期,属于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必须腾退。
但真正让网友炸锅的是方某腾退后的操作。他反手把万某告了,说“我走可以,但装修钱你得赔我”。住了人家四年的房子,装修花了钱,反过来要房主报销。评论区高赞留言写得很直白:“小偷进你家偷东西被抓住了,还得你付他开锁费?”
法院的判决没让这种逻辑得逞。方某明知自己无权占有还装修,属于“强迫得利”,万某没有义务接受也不构成不当得利,装修费全部驳回。不仅如此,方某还得倒赔四年的房屋占用费,按同小区同户型租金折算,一共5.34万元。
有网友翻出细节后发现了一个更扎心的对比:方某2019年买这套房时付了32万,合同价只有24万,多出来的8万被包装成“防水、网络服务费”进了介绍人口袋。他赌的是万某永远不来看房,赌赢了四年,第五年赌输了,最后装修白搭、占用费照赔,两头落空。
有法律博主在跟帖中拆解了这场官司的胜负手:万某的合同是2015年签的,方某的倒签到了2013年。乍一看方某“签得更早”,但开发商和方某私底下勾兑的痕迹太明显,一个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用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买房,合同日期还对不上银行流水和资格审核记录,整个链条全是漏洞。
评论区里被顶得最高的一条追问,指向了另一个人——开发商。方某赔了钱、丢了装修,但当初把房子一房二卖、明知故犯的开发商,除了承担违约责任,有没有被追究更重的责任?有网友在跟帖中写了一句让人没法接话的话:“方某是贪,开发商是坏。贪的被判了,坏的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