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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长城,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会生出一份厚重感。它横亘群山峻岭之间,历经六百多年风吹雨打,见证朝代更迭,抵御过战火烽烟,是整个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符号,也是被全世界认可的世界文化遗产。

很多人印象当中,长城遭受损毁,大多来自风雨侵蚀、山体风化、岁月消磨。但不久前央视播出的一档调查报道,把一件让人心里沉甸甸的事件摆在公众面前。山西忻州宁武县郭家窑段,属于省级文保单位的明长城,被一家煤矿企业人为挖出一道6米宽的缺口。这件破坏行为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持续将近二十年。知情群众从2015年起就反复实名向上反映问题,前后多次递交举报线索,整整十年时间,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处置。一直等到媒体深入实地采访报道,事情公之于众之后,专案组才正式启动全面立案调查,追责程序才一步步落地。

消息传播开之后,网上议论声很多。大家在愤慨企业逐利妄为的同时,更多的疑问不断浮现:破坏痕迹明明白白摆在山体之上,缺口肉眼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法条白纸黑字写得十分明确,为什么群众持续举报十年,问题却始终悬置,得不到处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媒体曝光,外界舆论形成压力,相关处置动作才姗姗来迟?

今天我就依据央视新闻、央广网以及当地官方公开发布的通报资料,不带情绪化渲染,完整梳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光讲清楚发生了什么,还要客观分析这件事暴露出基层文物保护现实层面存在哪些难题,怎样才能够避免同类悲剧再次上演。文章只做事实梳理和理性探讨,不夸大渲染,立足于公开信息展开叙述。

一、完整回顾事件始末:只为少跑3公里运渣路,六百年长城被豁开缺口

郭家窑这一段明长城,属于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墙体为明代夯土构筑而成。当年修筑的时候,采用版筑夯土工艺,一层一层填土,再用工具反复夯实,墙体质地密实,屹立山间数百年之久,有着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事情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涉事企业当时还没有完整工商手续,采矿资质也并不具备,属于非法开采作业状态。矿山开采会产生大量矿渣、渣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渣土必须运输到指定排土场地进行堆放。如果遵守既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需要绕行3公里左右山路。企业为了省下这一段路程,减少燃油、车辆损耗,压缩自身经营开支,直接动起了歪心思,把目光对准身旁的明长城墙体。

施工机械直接开到长城墙体之上,硬生生把原本连贯完整的夯土长城,横向掘开一道大约18米宽的大口子。打通墙体之后,运渣土的货车直接从这个豁口穿行,往返于矿区和排渣地点。时间一年一年过去,渣土车辆日复一日从缺口来回碾压,墙体损毁持续加剧。

后来企业意识到这件事风险很高,害怕被检查人员一眼发现,又运来土方,对豁口进行简单回填掩盖。但回填只是表面做做样子,并没有按照文物修缮规范施工,墙体本体结构已经遭到不可逆破坏。一番操作之后,山体上永久留存下一道宽度大约6米的缺口,绵延数百年的城墙,就此被拦腰切断。

2013年,经过资源整合,这家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也就是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取得企业主体身份之后,并没有把这个豁口封堵修复,反而继续沿用这条横穿长城本体的简易通路,运渣车辆照常通行,对遗址的扰动并没有停止。矿区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外部人员很难随意进入这片区域,也在客观上,给违法行为提供了一层掩护。

从2015年开始,掌握实情的知情人士,走上了实名举报的道路。先后多次向当地文旅、文物保护机构提交线索,说明煤矿企业开挖墙体、破坏明长城的事实,提供现场情况、地点位置等各类信息,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出面制止违规行为,依法开展调查,推动受损长城得到修缮保护。

可十年时间,一轮轮举报递交上去,反馈结果却一次次让人失望。针对群众的举报线索,当地给出过几套说辞:一开始说现场没有出现新的险情,不需要向上报送;后来又表示,企业开采作业范围已经退出长城保护红线地带,不再产生新的破坏,过往发生的问题,就不作进一步追究处理。

这里需要厘清一个关键点:文物违法这件事,不能简单用“现在没有新增破坏”,来抵消过去已经犯下的违法行为。墙体已经实实在在被挖断,文化遗产已经出现永久性损伤,即便是后续不再继续破坏,已经发生的损毁行为,依旧需要依法调查处置,开展追责工作,而不是直接搁置、不了了之。

就这样,六年、八年、十年,举报一次次石沉大海。被破坏的6米缺口,就那样赤裸裸留在山间,风吹日晒,夯土墙体还在持续不断风化剥落。一直到2026年3月,山西省组建省级专项工作组,介入这件事情,调查才真正实质性推进。同年9月,央视新闻播出实地探访的专题报道,这件事才被全国大众知晓,当地官方发布正式情况通报,公开处置进展。

根据公开通报内容,涉事企业一共被处以100万元行政处罚。企业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两个人,因为涉嫌非法采矿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当地对外明确表态,除企业本身之外,还要回溯核查多年监管履职过程,对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展开深挖,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另外,抢险加固修缮工程启动,针对缺口周边开展生态修复作业,尽可能降低破坏带来的后续影响。

处罚流程终于落地,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600年明长城本体已经遭到永久性伤害。就算后续开展加固修复,现代工艺只能够做到抢险加固,再也无法复原明代原有的墙体形制、夯土层次,历史信息已经永久丢失。一百万元罚单,拘留几名责任人,弥补不了文化遗产上这一道实实在在的伤疤。

二、企业铤而走险:微薄的经济收益,对抗无价的文化遗产

看完整件事,很多普通人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仅仅为了省去3公里运输路程,省下一点油费、运输成本,一家企业敢于对省级文保文物下手。这里我们理性分析,企业敢于做出这种举动,背后是违法成本和获利收益之间严重不对等。

首先,直接算一笔经济账。多绕行3公里,一台渣土车一趟来回,多消耗的燃油、车辆磨损,折算成现金,数额并不算巨大。对于一家煤矿开采企业来讲,这笔开销摊到每一天,总的成本增加幅度有限。可就是为了省下这一笔并不算高昂的开支,企业敢于触碰文物保护法律红线。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在涉事企业的判断当中,如果监管缺位,违法行为不容易被查处,就算事后被发现,付出的代价也并不高。翻阅《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文可以看到,过去针对单位破坏文物行为,行政罚款区间大多处于5万到50万元这个区间。只有情节认定极其严重,才会向上浮动处罚金额。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不少地方对于这类案件,普遍只选择取中间档位进行罚款。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几十万元的罚金,对比采矿带来的营收利润,更像一笔可以接受的“手续费”。当违法带来的收益,远远高于违法之后需要付出的代价,就会有市场主体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其次,企业的认知层面,对文化遗产价值没有敬畏之心。在部分工矿企业管理者的思维当中,大山、土地只是开采资源的载体,埋藏地下的矿产是财富,而山间看不见经济效益的古长城,仅仅是一道土堆土墙。看不到它承载的历史、考古、文化价值,把它当成妨碍生产作业的障碍物。

这种认知上的错位,就会出现一种局面:只要不影响开采生产,文物遗址就无关紧要。只要能够压缩运营开销,就可以随意动土开挖。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长城并不是一座普通土墙,每一层夯土,都记录着明代边塞地区建筑工艺、边防体系,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国宝级遗存。

还有一点,矿区地处偏僻山野。郭家窑段长城,不在旅游景区范围之内,没有护栏,没有大批游客来往参观。日常路过的本地人不多。企业厂区还设置门禁,外来人员不容易进入,客观上造成破坏行为可以在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悄无声息持续很多年。企业正是看准地理位置偏僻这一点,笃定不容易被外界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违规行为年复一年延续下去。

当然,必须说明一点,国家这些年一直在完善法律法规。如今故意损毁保护文物,不光有行政处罚,只要情节达到标准,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刑法当中的故意损毁文物罪,责任人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承担刑事层面的后果,并不只是交钱了事。这一次两名负责人被刑拘,也体现出司法环节的从严导向。但是落实到基层,什么时候启动刑事移送,证据如何认定,中间依旧留有可以伸缩操作的空间。

三、举报十年毫无动静,监管链条究竟卡在什么环节?

这件事最刺痛大众内心的地方,还不仅仅是企业开挖墙体本身。最让人无法释怀的,是长达十年实名举报,问题原地踏步,得不到处理。缺口就摆在山坡之上,不需要高科技勘探手段,驱车抵达现场,肉眼就能看清墙体被挖断的事实,取证难度并不高。线索一次次递交职能部门,却始终没能推动问题解决。

在这里我先要客观区分,不能简单笼统地全盘否定基层文物保护岗位上所有工作人员。长城绵延上万公里,大量段落散落分布在深山荒野之中。很多县域,整个文物保护工作团队,编制人数屈指可数。一个县里面,专职从事文物巡查保护的工作人员,只有两三个人,却要负责管辖境内几百公里长城遗址,数十处古遗址。人手紧张、车辆设备不足,经费预算有限,是全国很多长城沿线县域普遍客观存在的现实难题。

野外长城大多坐落于高山之上,山路崎岖难行。想要走完一遍辖区全部长城点位,要耗费大量时间体力。单纯依靠寥寥几名在编工作人员,做到每一天、每一处点位全覆盖巡逻,现实层面确实存在压力。国家出台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当中,也专门把基层人手短缺、专业力量薄弱,列为长城保护工作当中主要短板之一。

但是,客观条件困难,并不能够成为对明确举报线索置之不理的理由。人手少,不等于接到群众实名提供线索之后,依然不去现场核查。经费有限,不等于面对已经被明确指出的违法行为,可以找理由搁置。这件事件当中,监管链条暴露出几个值得反思的现实漏洞。

第一,线索接收处置闭环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群众实名递交举报材料,按照正常流程,应当做好登记台账,安排人员赶赴实地现场核验情况。确认属实之后,区分情形,该制止就要制止,该执法就要启动执法流程,如果本单位力量不足,应当向上一级文旅文物主管部门进行上报,请求支援指导。可在这个案例当中,线索收到了,现场核实即便去过,核查完毕之后,却没有对应处置动作,以各种理由把事情压下。群众递出去的举报信,进入了部门的大门,却没有走完完整闭环流程,线索最终归于沉寂。普通老百姓的监督力量,很难传导到执法落地这一步。

第二,对“已经造成的历史破坏”存在理解误区。

当地曾经给出解释:企业已经退出长城两线保护地带,不再制造新的损毁,所以不再开展处置。这个逻辑本身站不住脚。法律保护文物,既包含防范新的破坏行为发生,同样包含对已经完成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一件坏事做完,之后不再继续做,不等于之前的错事就可以一笔勾销。墙体已经遭受永久性破坏,违法事实客观存在,就应当立案调查,评估损失,依法追责,推动责任主体开展修缮补救,而不是当作“历史遗留问题”放过去。这种片面的理解方式,直接导致十年时间,问题原地不动。

第三,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运转不够通畅。

保护野外长城,单单依靠文旅局、文保所这一个部门远远不够。矿山开采归属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管理,渣土运输、土地开挖涉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当一家采矿企业,在文物保护控制地带开展作业,需要各个职能单位互相配合,信息互通。但在部分基层地区,各个单位各司其职,信息壁垒客观存在。文物部门发现问题,没有强制约束矿山企业的手段;管理矿山的机构,对文物保护方面的条款标准不够熟悉。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常态化对接,单独某一个单位,很难独立约束工矿企业的行为。

第四,考核导向上面,重事后宣传,轻日常过程监管。

对于文物保护,不少地方更愿意投入资源,做修缮工程、做文旅开发、做对外宣传展示。看得见的工程项目容易形成工作成果,方便进行汇报总结。可是深山野岭当中,看不见游客、没有旅游收益的野长城,日常巡查、线索核查、对企业开展约束,属于琐碎、繁重,很难被看见的工作。在考核权重上面,这部分履职过程,占比并不高。久而久之,就容易出现一种现象:只要没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就维持现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主动监督、主动执法的动力不足。于是就出现“曝光才动,不曝光不动”被动式监管的局面。

这里还要补充一句,官方通报已经写明,当地正在倒查历年来监管履职问题,对于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开展核查。后续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我们应当以官方对外公布的结果为准,不去做没有依据的主观揣测。我们探讨的,是这件案例折射出来的普遍性制度短板,而不是针对特定个体直接定性。

四、放眼全国,万里长城的保护,面对着哪些绕不开的现实难题

郭家窑段这件事,是一次很刺痛的个案,但它暴露出来的矛盾,并不是只发生在宁武这一处地方。整个长城从东到西,跨越十多个省区市,总长度超过两万一千公里。绝大多数长城段落,并不是八达岭这种热闹的知名景区。95%以上的墙体,散落在荒山野岭,没有围墙,没有售票大门,没有保安巡逻,常年暴露在大自然环境之下。

在这里我客观把现实困境摊开来讲,不是为破坏行为开脱,而是只有看清真实难处,才能够思考怎样一步步补齐短板。

第一个难题:体量过于庞大,管护力量缺口明显。

很多人脑海当中有一个错觉,长城是一堵连续完整的城墙。真实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很多区段,仅仅只剩下夯土基座、土堆遗迹,墙体低矮,和山坡融为一体,边界模糊不清。绵延漫长的遗址线,分散在崇山峻岭。全国不少长城沿线县,基层专职文物工作人员只有两三个人。就算聘请当地村民作为长城保护员,给予一定补贴,但是兼职人员缺乏法律、考古专业训练,只能够做到简单巡山,遇到企业、工程项目,没有办法独立开展执法处置工作。人少、线长,管护压力巨大。

第二个难题:保护和地方生产生活,客观存在冲突。

长城遗址很多坐落在乡村、矿区周边。土地要耕种,山林要放牧,地下埋藏矿产资源,企业要建厂,村民要修路。老百姓世代就在长城周边生活,地方要谋求经济发展。文物保护法规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在这个范围之内,开挖、建设都要经过文物部门审批。但是落地到山野现场,生产活动和遗址保护之间,很容易发生矛盾。

平衡经济发展和遗产保护,是一道很难答好的考题。有些地方能够做到规划先行,提前避让文物点位;但也有部分地方,当工矿产业是当地重要税源的时候,面对企业,文物保护岗位话语权偏弱,很难硬起腰杆把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个难题:资金分配结构不均衡。

国家每年会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长城保护。不过大量资金主要投向大型修缮项目,针对名气大、具备旅游开发价值的段落。而分布偏远山区、没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夯土野长城,抢险加固、日常维护的经费相对紧张。墙体一点点风化、剥落,如果及时投入少量资金,做简单护坡、排水,就能够延缓损毁。可是很多点位,拿不到小额维护资金,小损伤长年累月积累,慢慢演变成不可逆的大面积坍塌。等到损伤严重之后,再想修复,就要付出高昂代价,甚至已经来不及挽救。

第四个难题,普通群众监督渠道,闭环落实还需要持续优化。

如今各个地方都设立文物违法举报渠道,热线、线上平台都已经开通。但从“收到举报线索”,到“实地核查、立案、反馈举报人、后续跟踪回访”,完整闭环流程,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落实到位。举报之后,什么时候去现场,核查出来什么结果,处置进展怎样,举报人往往得不到明确回复。普通人即便发现破坏行为,把问题反映上去,后续走向不受自己掌控。群众监督的力量,还需要一套刚性制度来保障落地执行。

认清这些现实困境,不等于我们要接受文物不断受损的局面。恰恰相反,只有看清矛盾所在,才能够针对性寻找改进路径。不能一味站在道德层面单纯谴责,而是思考如何完善制度,把保护责任真正压实。

五、跳出舆论倒逼,怎样才能够把长城保护落到平常日子里

这件事情登上央视、登上热搜之后,处罚来了,修缮启动了,问责程序启动。但是所有人心里都明白,文化遗产保护,不能依靠媒体曝光来推动。如果总是维持“出事‑曝光‑督办‑整改”这套模式,代价太高昂。每一次舆论倒逼的背后,都是一处文物已经留下无法挽回的伤痕。

结合国内文物保护领域专家提出的观点,还有各地已经在试点推行的改革举措,我梳理了几点务实可行的改进方向,仅供大家一起探讨。

第一,进一步抬高破坏文物的综合违法成本。

行政罚款的额度,需要结合企业经营体量来考量。不能固定一个有限区间,对于营收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仅仅几十万罚款威慑力不足。一方面用好现有法律,把刑事追责通道打通,只要满足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认定条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不单单停留在交钱罚款层面。另一方面,探索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破坏文化遗产之后,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还要评估文物历史价值受损带来的损失,由责任主体承担修缮、考古、补偿相关全部开销,让企业在经济层面切实感受到切肤之痛,不敢随意越线。

第二,把举报线索的处置流程,用刚性制度锁住闭环。

出台清晰规则,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线索,必须登记建档,规定时限赶赴现场核验。核查之后,不管属实与否,都要把调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进行书面反馈。如果属地部门力量不足,必须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介入,不能单方面自行搁置线索。同时,建立回避、复核机制,如果举报人对当地处置结果存疑,可以向上一级机构申请二次复核。用制度来保证群众递交上来的线索,不会悄无声息石沉大海。

第三,厘清各个部门权责边界,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

只要矿山开采、修路、土方施工项目落在长城保护地带周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文旅部门,就要实现信息互通。在项目审批源头环节,就把文物保护意见纳入必经流程。不是等企业已经开挖完成,墙体已经遭到破坏之后,再来事后处置。事前做好避让规划;事中各个单位联合巡查;一旦出现违规苗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约束处置,改变单靠文物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第四,资源分配兼顾知名景区长城,也要顾及默默无闻的野外夯土遗址。

在安排保护经费的时候,除了大型修缮工程,单独列支一笔小额日常抢险维护资金。专门用于偏远野长城,处理排水、护坡,及时处置裂缝、小型塌方,做到小病早治,避免小问题拖成不可逆的大损毁。同时充实基层力量,完善长城保护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配备巡查所需要的交通工具、拍摄记录设备,提升一线管护的实际能力。引入卫星遥感技术,对长城沿线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依靠技术手段弥补人力巡查覆盖不到位的短板,及时捕捉开挖、取土等异动情况。

第五,面向工矿企业、地方基层,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树立敬畏意识。

很多生产企业经营者,并不是刻意想要知法犯法,只是根本不清楚,脚下的土堆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清楚触碰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把《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送到矿山、乡村。在长城遗址周边,竖立清晰的界碑、警示标识,标明保护边界,写明相关法律后果。让从事生产作业的市场主体,从一开始就知道红线位置在哪里,从源头上减少无知导致的破坏行为。

第六,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压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

文物保护的考核,不能只盯着最终修缮成果,也要把接诉处置、常态化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于接到线索之后不作为、慢作为,该核查不去核查,该执法不去执法,造成文化遗产持续受损的,要依规开展追责。让属地监管,从“媒体曝光之后被动行动”,转变为平时就主动履职尽责。

长城不是属于某一座县城,某一个村镇,它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属于全体中国人的宝贵财富。守住万里长城,不能仅仅依靠个别文保工作者孤军奋战,它需要企业守住法律底线,职能部门守住履职底线,社会大众守住内心敬畏。

六、结尾感悟:长城抵御住古代战火,却经不起现代逐利之手的侵蚀

六百多年前,修筑长城,是为了守护家国安宁。高高的夯土城墙,抵御过铁骑狼烟,熬过地震山洪,扛住无数风霜雨雪。谁也想不到,数百年后的今天,它没有湮灭于战火,却差点因为一趟趟运渣货车,在利益面前,被掏出一道永久缺口。

这次事件迟来的处理结果,值得肯定。涉事企业缴纳罚款,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当地启动修缮工程,回溯核查监管履职情况。但是无论后续修复工程做得多么到位,历史层面的损失,已经实实在在发生。原始明代夯土层被挖开,墙体原生结构遭到扰动,这份损失,花再多钱,也无法彻底复原。

这件事带给整个社会的警示意义,远远超过这一处6米缺口本身。它提醒我们,文物保护这件事,从来不是展览馆里面、旅游景区当中的事情。更多文化遗产,散落在山野田间,混在村庄、矿区周边,藏在普通人的身旁。它们没有门票收入,没有络绎不绝游客,却同样承载厚重历史,同样需要严格对待。

同时这件事也告诉我们,舆论监督是一股重要力量,但绝对不应该成为保护文物的唯一力量。如果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必须等到媒体深入调查、全网热议之后,才会迎来处置,这本身就代表着制度运行环节出现漏洞。理想的状态应当是:线索递交上去,不需要热搜、不需要曝光,依靠既定的制度流程,就能够一步一步,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保护长城,保护国内遍布各地的古遗址,是一场漫长的修行。它需要法律的威慑,需要充足人财物力保障,需要各个部门协同配合,也离不开每一位普通公民的监督与敬畏。希望郭家窑段明长城的教训,能够传递到长城沿线每一个县域,传递到每一家工矿企业,不要再上演类似令人惋惜的故事。

全文总结

1、山西宁武郭家窑明长城,自2007年起遭煤矿企业人为开挖,为节省渣土运输路程,墙体形成一道6米永久性缺口,损毁行为持续将近20年。

2、2015年后知情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十年时间问题未能得到有效处置;直到央视媒体曝光报道,省级专案组介入,立案追责才正式落地,企业被罚100万元,两名负责人被刑拘,同时启动墙体抢险修缮,回溯核查监管履职情况。

3、事件背后,一方面企业受利益驱使,对文物缺乏敬畏,过去违法成本偏低,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长城保护客观现实难题:遗址线长面广,基层管护人手经费紧张,线索处置闭环、跨部门协同机制还有短板,部分地方存在被动监管现象。

4、文物保护不能只依靠舆论倒逼。抬高违法惩戒力度,完善举报闭环流程,理顺多部门协同体系,均衡分配保护资金,用好科技监测手段,压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才是长久可行之路。

5、野长城这类野外文化遗产,同样拥有不可估量历史价值。一旦本体遭到破坏,损伤不可逆,事后修复无法完全还原历史原貌,保护工作应当前置到日常监管当中。

话题讨论

看完明长城遭损毁这件事,对于文物保护“曝光之后才处理”的现象,你有哪些想法?你觉得想要守护散落在山野的历史遗址,最关键要补齐哪一块短板?欢迎在评论区理性留言探讨。点赞关注落日漫游,继续为你带来客观理性的社会、历史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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