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下乘凉的时候,经常听见邻里聊起婚姻里的烦心事。不少家庭辛辛苦苦一起打拼多年,日子慢慢安稳下来,半路却出现婚外第三者,好好的家被搅得鸡犬不宁。妻子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丈夫私自把夫妻共同的存款、贵重财物转给外人,等到事情败露,家庭积蓄已经所剩无几。孩子在争吵、冷战的环境里面长大,老人跟着操心上火,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就这样遭受重创。

这类事情不是个例。近些年来,各地法院公开的家事案件当中,涉及婚内出轨、第三者介入的纠纷数量一直不少。很多遭受伤害的当事人,一边搜集证据打官司追回财产,一边发出呼声,希望相关法律能够进一步完善,加大对破坏婚姻行为的约束力度。当然这件事不能简单一刀切看待,不同人群有着不一样的看法。有人认为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更多需要依靠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也有人提出,家庭是社会最基础的单元,破坏他人合法婚姻,不能仅仅只用道德去约束。

今天我们就客观聊聊这个民生热议话题,不偏激、不片面。把现行法律已经给到普通人的保护、当前法律存在哪些局限、普通人遇到这类纠纷可以用什么方式维权一次性讲清楚。同时理性看待大众对于法治完善的呼声,探讨如何弘扬正向婚恋家庭观念,守护千家万户的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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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人群的真实看法,大家的诉求分别是什么

婚姻受害一方最迫切的诉求,主要有两点。

第一是追回被私自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很多出轨一方,瞒着配偶,持续给婚外第三者转账、买房、购买奢侈品。这些钱大多是夫妻二人多年辛苦打拼攒下来的,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一旦大额财产被转走,原配和孩子的生活保障直接受到冲击。

第二是希望恶意介入他人婚姻的人,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少当事人坦言,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不是夫妻之间感情变淡,而是外人主动介入家庭,刻意挑衅、逼迫原配离婚。当事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但是在维权的时候,直接追究第三者责任的途径比较有限。

也有一部分人持有不同的观点,看法同样值得倾听。

一部分网友提出,婚姻出现裂痕,根源大多出自夫妻二人本身的感情问题。如果夫妻感情稳固,外人很难介入。单纯依靠法律加重对第三者的处罚,治标不治本。婚姻的维系,核心还是夫妻双方守住互相忠实的底线。

还有法律界人士理性提醒,法律有它的边界。婚姻感情属于很私人的情感关系,如果无限扩大追责范围,很容易造成滥用诉权,普通人的人身隐私也有可能受到侵害。感情纠葛错综复杂,很难简单划分谁对谁错,立法需要兼顾多方权益,谨慎权衡。

客观来讲,绝大多数人都认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认可家庭忠诚是基本准则。大家争论的焦点,不是要不要维护婚姻,而是法律约束的边界划在哪里,怎样做到公平合理,既保护受害方,又不会造成法律滥用。

二、现行法律不是空白,已有多条法规守护婚姻家庭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法律完全管不了婚外第三者。事实并不是这样,《民法典》里面,已经设置多条条款保护合法婚姻。

《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1043条写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是婚姻家庭的总原则,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本身就和立法精神相悖 。

最实用的一条:夫妻一方擅自把婚内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起诉全额追回。

举一个真实的判例。一对夫妻结婚十几年,男方在外面和他人发展不正当关系,两年时间陆续转账五十多万元。原配收集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没有经过妻子同意,大额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收到的钱款。这类返还财产的案件,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大量胜诉判例,是目前原配维权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和他人长期稳定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无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向过错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要划一个重点:离婚损害赔偿,追责对象是自己的配偶,现行法律一般不能直接以此条起诉第三者索要赔偿。

还有刑事层面的红线。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两个人还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重婚属于刑事犯罪,一经查实,双方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这是非常严厉的一条法律约束 。

简单总结现有法律的保护范围:婚内被转走的共同财产,大概率可以起诉追回;配偶重婚、长期同居,离婚的时候可以向配偶索要赔偿;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现行法律还存在哪些短板,也是大众呼吁完善的地方

虽然现有法律有保护措施,但是很多当事人在实际维权的时候,依旧会遇到难处,这也是很多民众呼吁完善法治的核心原因。

第一,单纯的婚外暧昧、短期出轨,很难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门槛比较高,需要举证对方重婚或者持续稳定同居。现实当中很多婚外往来,没有达到长期同居的程度,只是间断性交往。这种情况想要拿到损害赔偿,举证难度很大。即便法官认定属于其他重大过错,赔偿金额整体不高,过错方付出的违法成本偏低。

第二,大部分情形,不能直接起诉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第三者没有收受大额财物,仅仅是介入他人感情,没有严重的辱骂、侵犯隐私行为,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很难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很多受害当事人,只能在夫妻二人内部解决纠纷,没有办法向破坏家庭的第三方追责。

第三,取证过程难度大,证据获取容易踩法律红线。

想要打赢返还财产、离婚损害赔偿官司,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同居证据缺一不可。很多当事人搜集证据的时候,容易采用私自偷拍、闯入他人住宅取证的方式。这类通过非法途径拿到的证据,法院不会采信,严重的取证行为本身还涉嫌违法。普通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限,调取对方的转账记录、租房信息处处受限。

第四,纠纷大多只能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并处理,不想离婚的受害者缺少救济途径。

不少当事人为了孩子、老人,并不想结束婚姻,只希望制止配偶和第三者之间的不当往来、追回财产。只起诉返还财产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很难向婚内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要客观说明,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立法,对所有婚外介入婚姻的行为设置统一的惩罚条款。网络上流传“马上立法抓捕第三者”的消息,属于不实传言。大众的呼声,更多是希望司法层面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补齐现有制度当中的短板,更好守护婚姻家庭稳定。

四、治理婚外介入婚姻乱象,不止依靠立法,多维度建设正在推进

完善婚姻家庭领域的治理,并不是只有立法这一条出路。最近几年,司法机关、基层治理层面,已经出台多项举措,从司法裁判、家风宣传等多个方向发力,弘扬正向婚恋家庭观。

第一,司法裁判尺度持续统一,保护原配追回财产的权益。

最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写明,夫妻一方为重婚、同居,以及其他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赠与无效,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最高法多次发布典型案例,传递明确导向:法律不保护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合法婚姻当中无过错配偶的财产权益,优先受到保护。各地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时候,裁判思路更加统一,普通人维权胜诉的稳定性更高 。

第二,家事审判改革,更加重视婚姻修复与未成年人保护。

很多地方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审理婚姻纠纷的时候,不会一上来就判决离婚,会安排家事调解员介入调解。对于还有修复可能性的家庭,引导夫妻双方沟通化解矛盾,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稳定的成长环境。同时在财产分割判决当中,对于婚内存在重大过错的一方,法官可以酌情倾斜保护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给到受害一方更多照顾。

第三,全社会持续开展优良家风宣传建设。

《民法典》专门提出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社区、街道经常性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宣传夫妻互相忠实、敬老爱幼的价值观。婚姻的根基是感情与责任,法律是最后的底线约束,家风道德的引导,能够从源头减少婚姻背叛现象的发生。

同时也要客观看到现存的难点。婚姻情感本身十分复杂,一段婚姻走向破裂,往往是多重矛盾长年累积形成。单纯依靠法律条文,很难完全杜绝婚外情感纠葛。法律管得了财产处分、重婚犯罪这类看得见的行为,很难强行约束人的情感选择。婚姻家庭的稳固,需要法律、道德、个人责任共同维系。

五、普通人遭遇第三者介入婚姻,落地可行的维权实操建议

一旦遇到配偶和他人存在不正当往来,大家不用慌乱,优先采取合法手段收集证据,理性维权,避免冲动行事给自己招来麻烦。

第一,优先保全财产凭证,固定资金流转证据。

发现配偶私自向外大额转账,第一时间保存银行卡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银行流水可以在起诉之后,委托律师持调查令调取。不要私自抢夺对方手机,暴力抢夺获取的证据合法性存疑。全部证据尽量保留原件,不要只保存截图。

第二,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证据能够证明,钱款属于婚内共同财产,是配偶出于不正当关系赠与对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对方全额返还财物。这是成功率最高的维权路径,不需要以离婚作为前提,婚内也可以单独起诉追财。

第三,打算离婚的,起诉离婚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收集能够证明配偶长期同居、重婚的证据,租房合同、物业记录、邻里证言都可以作为佐证。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一并提交证据,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同时请求法官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

第四,发现重婚行为,可走刑事途径追责。

有证据证明对方和第三者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重婚的相关证据,由公安立案侦查,追究重婚罪刑事责任。

⚠️重要提醒:维权全程守住合法边界。不要上门辱骂殴打第三者,不要私自闯入他人住宅,不要到处散播对方隐私信息。这些过激行为,原本自己是受害方,最后反而变成侵权,承担治安甚至刑事责任,得不偿失。有理维权,一定要用合法途径。

六、理性看待法治完善呼声,人无德不立,家无宁不安

很多网友呼吁完善婚姻相关法治,本质诉求不是想要无限制扩大追责范围,而是希望破坏他人家庭的恶意行为,能够有对应的约束,婚姻当中忠实一方的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这份诉求,值得被听见、被理性讨论。

但我们也要认清一个现实,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它不能解决婚姻里面所有的情感问题。一段长久和睦的婚姻,依靠的是夫妻两个人互相体谅、彼此坚守责任。如果两个人之间长期缺少沟通,矛盾日积月累,就算法律条款再多,也很难强行维系一段已经没有感情的婚姻。第三者的出现,很多时候是婚姻矛盾爆发之后的结果,不完全是婚姻破裂唯一的起因。

正向的婚恋价值观,提倡专一、忠诚、责任。成年人走进婚姻,就自愿承担起守护家庭的责任。尊重别人的婚姻,不去主动介入他人的家庭,是为人处世基本的公序良俗。夫妻之间多沟通,用心经营感情,守住婚姻底线,才是维护家庭安稳最根本的办法。法律、道德、个人责任三者相辅相成,才能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千千万万个安稳幸福的小家,才能组成和谐稳定的社会。对于婚姻家庭的保护,制度一直在循序渐进优化,司法裁判也持续向着保护无过错配偶的方向倾斜。法治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结合社会现实,兼顾多方的合法权益,审慎推进。

结尾互动

对于婚外第三者介入婚姻这件事,你觉得当下的法律保护力度是否足够?想要守护婚姻家庭稳定,重点是持续完善相关法规,还是更加重视家风与婚姻责任的宣传?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交流,一起探讨守护婚姻家庭的可行办法。

免责声明:本文为民法婚姻家庭方向民生科普文章,仅客观介绍现行法律规定,大众关于法治完善的呼声仅为民意探讨,并不代表相关立法即将落地。各地家事案件裁判细节存在差异,个人婚姻纠纷维权,建议咨询本地专业家事律师,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本文不针对特定群体,倡导理性经营婚姻、文明处理家庭矛盾。